记者获悉,在此过程当中,法官与干预者也有交锋,但最终扛不住压力听从了省政府的安排。莫于川说,这种干预使得司法在面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时,保持尽量远离的姿态,实际上也是无奈之举。
信息公开下一步
种种问题,王锡锌认为,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经逐渐进入深水区,问题都已经暴露出来。
以地方政府“三公”经费公开为例,此项工作各地早有尝试。湖南某县曾高调推进此项工作,并在所有部门进行排名,增长排名靠前的部门负责人要公开说明情况。但此项工作推开不久便遭抵制,以接待费为例,大部分是接待上级政府官员,没有钱接待,很多工作都无法开展。
莫于川说,“地方政府公开‘三公’经费实际上就是得罪上级,最典型的是四川白庙,搞了公开之后,上级领导再也不去了,一个地方要是这样的话,工作就没法做了。”
这种困境实际上也反映了整个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问题:任何一项公开触动的都是官员们自己的利益,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却又需要依靠这些官员去做。
鉴于目前立法层面并无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法》或修改《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计划,从立法层面上理顺二者关系可能性不大。
而行政诉讼的问题有赖于行政审判体制改变。莫于川认为,正在进行的《行政诉讼法》修改有望实现一定程度的改变。
在体制性改变没有太大可能的前提下,在王锡锌看来,最重要的是执政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认同,“今天行政体制改革,实体结构的调整非常复杂也非常困难,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这种治理的技术变革,推动治理结构的改革,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引入更高的透明度,能够促使体制结构得到优化。”
“未来应当在权力行使的过程、财政预算决算、公用企事业单位、重大招投标领域等领域推进信息公开,确保政府行为纳入公众监督之中。”王锡锌特别提到的是,“应当适时推动官员信息公开,解决决策中的利益冲突问题,落实政府伦理、重建公共信任,而不仅仅是防止腐败。”
鉴于任何改革都会碰到阻力,王锡锌建议, 应该“通过自上而下的政绩考核,以及自下而上公众参与形成的推力,以及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带来的压力,共同把政府信息公开推入良性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