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于川认为,“信息公开与当前改革及时配套,恰到好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了,就能产生改革的合力。”
目标更为具体、任务更为细分也是此次通知的亮点。比如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领域,新一届政府承诺“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此次通知要求,“‘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中央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
此外,通知还提出了新的目标:“细化中央部门2014年预算编制,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
令人期待的是,通知提出“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由于地方的“三公”经费涉及利益和关系更为复杂,普遍认为,这项工作更为艰难。但通知专门提出此项要求,如何推进,备受关注。
类似细分目标的做法实际上已经具体到每一个重点领域。
以环保信息为例,“扩大公开细颗粒物(PM2.5)、臭氧等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信息的城市数量”;“推进减排信息公开”等为今年首次提出。莫于川认为,这意味着,政府主动公开的领域在实质性的扩大。
2012年虽然提出“推进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但具体如何做却语焉不详。今年则明确要求“做好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数据、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细化还具体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明确相关要求,指导全国环保部门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
“过去很多工作提出来,但是对于怎么落实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际上很难推进。相比之下细分具体的目标和任务,这是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一个亮点。”王锡锌说。
在公开领域、公开指标的细化之外,具体负责落实单位的明确也被认为是务实的表现。
此种做法在2012年的通知中已予以明确,细微变化是,2013年改变了在“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领域增加了审计署作为落实单位。王锡锌认为,“对于落实单位的调整,说明责任问题开始受到重视,这实际上涉及到执行和保障方面的要求,可以看成是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