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几起拖延多年、程序缺陷、证据链条存疑的案例得到重新审理,并得以平反。几乎同时进行的,还有最高法和最高检相关领导在这半年来对“冤假错案”的密集讨论,这让人们感受到了司法进步的某些苗头。

实习记者_徐佳鸣 记者_黄昌成 广州报道
“我不会感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8年前我就是带着他们的判决书去坐牢,如今他们给了一个公正的判决,只是改正了错误,仅此而已。”7月2日,得到平反的陈建阳,面对省高院审判长的道歉,并不买账。
1995年浙江萧山发生“3·20”、“8·12”两起出租车司机被杀案件,当地警方匆忙中锁定五名嫌疑人。20岁的宾馆门卫陈建阳是其中之一,在看守所,他遭受各种折磨后在自我供述书上签字。当时,公诉方提交的物证上甚至没有发现任何一位被告人的指纹。
此后的18年,历经1996、2011两次大的刑事诉讼法修改,五名青年的命运并未得到纠正。1997年,在浙江高院的二审中,法官已经发现该案的疑点,但仍不敢执行当时已经入法的“疑罪从无”条款,等到新领导到任并开会讨论后,才做了“疑罪从轻”的死缓判决。
直到2012年,盗窃犯项生源意外落网,对比指纹时发现与“3·20案”重合,这才启动调查程序,“8·12”案证据链也同步瓦解。
萧山五青年案是今年全国“两会”周强履新最高法院院长后,受到舆论强烈关注并得到改判的第四起错案。此前已有张氏叔侄案、河南李怀亮案、福清纪委爆炸案得到平反。福建念斌案、河北王书金及聂树斌案仍在审理中。
几乎同一时间,最高法、最高检领导在这半年来对“冤假错案”的密集讨论也似乎让人们感受到了某种趋势。不过,也有法律界专家认为,小概率事件和案外因素仍是“翻案”的主要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