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中国时政 > 中国聚焦 > 正文

热闻

  • 图片

上海政府机构发函断案被指干预司法

7月3日下午,刘学东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查阅自己的案卷时,意外发现一份案外材料。这份案外材料是由“上海轨道交通十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发给法院的“公函”。在仔细看完“公函”后刘学东明白许多,“再厉害的代理律师,也抵不过强势机构给法院发函让其如何断案。”

\

 刘学东多次往返两级法院之间,他希望法院顶住压力依法判决。(李根摄)

  原标题:上海政府机构发函断案被指干预司法(图)

  7月3日下午,刘学东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查阅自己的案卷时,意外发现一份案外材料。这份案外材料是由“上海轨道交通十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发给法院的“公函”。在仔细看完“公函”后刘学东明白许多,“再厉害的代理律师,也抵不过强势机构给法院发函让其如何断案。”

  正当刘学东万念俱灰之时,中央电视台突然播出一条新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强调,各级法院要敢于排除干扰,确保独立审判。看完这条新闻后,刘学东终于看到一丝希望。

  【落户上海遭遇厄运】

  十多年前,刘学东是河南省金龙多媒体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因做IT成绩突出被提名为“中国首届软件行业杰出青年”;时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亲手把获奖证书颁发到他手中。  2003年,上海市通过招商引资,刘学东被邀到这个“最尊重企业家”的地方,在上海市静安区创办了上海云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租赁了静安区石门一路239号-243号(单)5000多平方米的独栋房屋和场地作为”追梦方舟文化产业园”,他渴望在这里闯出一片新天地。但事与愿违,正当刘学东的事业在蒸蒸日上之际,一系列的变故让他措手不及。

  2010年9月30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让刘学东的损失惨重。按照法院判决书的说法,因为要建地铁出站口,刘学东所租赁经营大楼内所有企业必须无条件搬迁。

  “支持城市地铁工程、服从大局,我义不容辞,但也绝不能以过分牺牲我们民企的利益为代价而满足某些小集团的利益。”刘学东情绪激动地说,政府要拆迁也得“一碗水端平”,按照周边同类的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不能因为我是个外地人而分文不赔,并终止我们合同、强制我们立即搬迁。

  后经过几次官司的折腾,刘学东犹如一块两面为难的夹心饼。法院判他“净身出户”后,楼被挖歪,场地也被霸占;一方面,在刘学东招来的商户之中,汉庭酒店南京西路店也开始找他索要要巨额赔偿;另一方面,法院不顾诉求把地铁施工公司排除责任人之外,却判决他还得继续支付房东的全额的房屋、周边场地等使用费。

  • 责任编辑:郑学友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