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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高层密集发声:冤假错案强调疑罪从无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法治建设和政法工作作出一系列指示,突出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期,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高层也密集发声,并先后出台多项措施防止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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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河南赵作海故意杀人冤案

  赵作海,河南省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农民;“被害人”赵振晌,系赵作海同村的农民。

  1998年2月15日,赵振晌的侄子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叔赵振晌失踪,怀疑被赵作海杀害。1999年5月8日,赵楼村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无头尸体,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列为故意杀人的重大嫌疑人并于5月9日将其刑事拘留。9月28日,柘城县检察院向商丘市检察院报送审查起诉,商丘市检察院两次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此后,柘城县公安局又移送过此案,检察院均未受理。

  至2002年全国清理超期羁押专项活动期间,柘城县政法委召开会议协调研究该案,认为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指示商丘市检察院尽快起诉。同年11月11日,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商检起诉(2002)8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2)商刑初字第84号刑事判决书认定,被告人赵作海杀害赵振晌并肢解尸体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故意杀人罪。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核准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作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2010年4月30日,已被赵作海“杀死”的赵振晌“复活”,出现在赵楼村。5月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豫法刑再字第15号刑事判决:宣告被告人赵作海无罪。此后,本案的相关责任人受到严厉追究,赵作海亦得到了国家赔偿。

  • 责任编辑:宋代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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