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地方对“改非”领导干部的使用管理松散。有的安排工作很少,分配任务很轻;有的甚至根本不安排工作,以至“改非”领导干部成了无人监管的“自由人”,有的还在外面兼职做生意,从而加剧了单位人浮于事的现象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发自湖南麻阳
因给贪腐官员“公函求情”并为其发放“签到奖”和补贴,湖南省麻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近期备受各界关注。
近日,该局原副局长刘昌春向法治周末记者爆料,他因为举报单位的腐败窝案,而遭受打击报复并被免职,从此将会形如“退休人员”而被迫“吃空饷”。麻阳县官方则回应称,刘昌春的免职是按照当地领导干部“任期制”要求进行的,与其举报单位腐败窝案无关。但刘昌春的免职,却将麻阳县推行多年的领导干部15年“任期制”推到了舆论前沿。
举报单位腐败后被免职
今年4月,47岁的刘昌春被免除了麻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在刘昌春看来,这一免职行为是某些领导对其的打击报复,原因是他举报了单位的一起腐败窝案,得罪了某些领导。
“只要我的举报能终结麻阳文化市场执法乱象,我就觉得值!”对于一年前的实名举报行为,刘昌春坚称自己并不后悔。
2012年3月,刘昌春从麻阳县文化局调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担任副局长,主持文化市场执法工作。但文化市场多年的管理乱象,使他十分担忧。
以全县的网吧管理为例,刘昌春通过调查发现,虽然这几年该县网吧总数减少了一半,但网吧上网的终端数却翻了两倍。
“文化局审批同意增加上网的终端数只有100个,但实际上这几年全县增加了2000多个,这些又是谁同意增加的呢?”对于这一反常现象,刘昌春大惑不解。
通过进一步调查,刘昌春发现,麻阳增加的网吧终端上百万元的收费资金也去向不明。
“新增2000多台上网电脑,每台按最低收费2000元计算,这笔资金将达100万元到300万元。”刘昌春说。
为了揭开这笔巨额资金去向的谜团,刘昌春开始向麻阳县委书记胡佳武、县纪委书记丁热平进行实名举报。
刘昌春的举报立即引起了县领导的重视,县纪委立案调查后发现,县文化局原纪检组长莫某和原稽查大队大队长石某有私分公款的嫌疑。县纪委遂将此案移交县检察院立案调查。
2013年3月,麻阳县法院对莫某、石某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莫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石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月至2012年1月,原麻阳县文化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莫某,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大队长石某,利用管理麻阳网络文化市场的职务之便,将网吧缴纳给单位的8.8万元人民币不开票入账而私分。
但就在此案宣判20天后,刘昌春被宣布免除了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可能是我的举报得罪了一些领导,所以我才被打击报复而遭免职的。”刘昌春怀疑,自己的免职,或许与他实名举报单位腐败窝案有关。
之所以有此怀疑,是因为在这起腐败窝案案发后,单位发生了很多反常的事情。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就在莫某、石某被抓后,两人所在的县文化广播新闻局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分别召开班子成员会议“统一思想”,并决定以单位名义为两人向法院求情。会后,两单位还分别向法院出具了两份“求情公函”,请求法院对两人从轻判决;同时,两名被抓官员虽身居看所守,但每月还照领工资、补贴和“签到奖”。
“单位领导的这些做法,使我很难理解,也许是我的举报触犯了某些人背后的利益吧。”刘昌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