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

大公资讯 > 中国时政 > 中国聚焦 > 正文

热闻

  • 图片

雷政富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今天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雷政富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2011年1月29日,原区委书记雷政富在迎春民生宴上,雷政富来到五保老人席上送祝福。

  • 责任编辑:方乐迪

人参与 条评论

微博关注:

大公网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