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2】
购物卡“财源”从何而来?
一些中央部门单位将购物卡作为福利发放,购卡资金从何而来?又通过哪些名目报销?
例如文化部,2011年至2012年1月,部机关工会使用迎春联欢会赞助费等资金,购买购物卡55万元,38.64万元发放给部机关职工。2009年,文化部所属故宫博物院则从代管部门活动经费中,以办公用品、礼品等名义报账11张发票,金额28.20万元,这些钱其实是购买给职工的购物卡。
科技部、公安部所属单位同样如此。
2009年底,科技部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以“会议费”等发票报销发给职工购物卡支出40.36万元。2010年和2011年,科技部主管的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以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虚列支出,购买购物卡14.77万元和11.34万元。
公安部所属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于2009年至2010年,以咨询费、会议费名义报销费用337.79万元,实际用于购买购物卡发放给职工和客户等。2008年至2010年,预防犯罪研究所等4所属单位,采取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395.43万元,用于发放职工津补贴、购买购物卡等。
国税总局所属天津等6个省(市)的3个省级、3个市级、10个县(区)级国税部门,新闻出版总署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也曾以会议费、招待费、物业管理保洁费、劳保用品等名义,分别套取购卡资金451.15万元、7.55万元。
【揭秘3】
国家部委怎样“赚钱”?
按照国家规定,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如对外投资、与其他单位经营合作,须遵循报批等规定。
但过去5年报告显示,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外交部、国税总局、安监总局、工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民委等10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均曾违规经营。有的经营行为导致国有资产损失,有的则为个人牟利。
国土资源部所属单位两次被查出违规经营问题。2008年审计发现,所属中国国土资源报社未经批准,分别与两家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并提前向这两家公司支付投资款共计600万元,这600万元已无法收回;2010年,所属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擅自以持有的股权作为出资,与其他企业合资设立公司。
农业部也两次被查出违规经营问题。2008年审计发现,农业部越权批复农科院利用15亩国有划拨农业科研土地使用权,与民营企业合作开发建设高科技综合试验楼,实际建成写字楼、商铺和商品房,农科院分得写字楼2.88万平方米。
2011年再次查出,农业部所属一单位5名在职人员,违规入股经营该中心下属公司,至2010年底,公司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4443万元。
农业部信息中心相关人员还曾参与设立关联公司,获取股利74.07万元,并将财政资金39.98万元转移到该公司。
新京报记者 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