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太“温柔” 打假屡受挫
“应该说‘打假’固定投资是一个比较大的动作,但正如之前的种种对策难以解决国家统计数据造假的顽疾一样,这次国家统计局想以高度的责任感打好这场关键战役恐怕难度同样颇大。”李克军直言不讳。
国家统计局2012年2月以来查处的地方统计违规的案例也证明了这一点。
叶青表示,GDP被广泛用于各种形式的政绩考核,少数地方政府尚未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致使地方统计数据往往存在系统性高估的倾向。
此次中山横栏镇统计作假事件中,对于地方政府的作为,叶青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认认真真的‘越俎代庖’。说它认认真真是因为地方政府煞费苦心,先编造出每个企业的虚假数据,然后以每个企业名义采用电话拨号上网方式将虚假数据填入企业调查表并上报。”
“这种情况如何能保证统计人员工作的独立性呢?”叶青感慨。
一直以来,地方政府对统计数据的干预都是统计数据失实的最主要原因。2012年3月份国家统计局曝光的山西省河津地区统计数据涉嫌造假便是如此。
据新华社报道,当时山西河津市金马大酒店有限公司、河津市宾馆、新耿大厦有限公司、东方冶金有限公司、宏盛选煤有限公司、天宇能源再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华晋选煤有限公司、山西中达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上报的统计数据全部都是由当地统计局或经信局提前制定数据,然后交由企业填报。
2012年被国家统计局曝光的重庆永川区涉嫌统计造假则揭开了地方政府干预统计的另一路径。不同于广东中山的直接操作,重庆永川区采取的间接办法。2011年11月,该区印发文件要求,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上网报送统计数据,必须提前将当期企业统计上报数据,报经镇街统计机构或工业园区或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商委、经信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评估后,方可上网报送。
这相当于让国家统计局严抓的“数据由企业直接报送国家”机制流于形式。
目前,统计制度的设计架构也造成了“挤水”的难度。
“在核算数据时,如果某些领导把统计官员叫到办公室,说‘你是不是核算错误了,你再回去算算’,这时候很难有统计官员能顶住压力。我们必须知道,地方统计局的人、财、物等都归属于地方管理。”李克军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统计部门本来是一个中性的部门,但是上有各级要出政绩的领导压着,造假有时候是不得已而为之。”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叶青也表示:“各级地方政府如果对统计数据不干涉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
除此之外,问责法规太过“温柔”也客观加重了“打假”统计数据的难度。
关于统计造假问责,有《统计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规,2009年还专门出台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根据这些法规,对于统计数据造假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换句话说,统计造假面对的最高处罚也就是行政处分。2012年国家统计局先后曝光四起统计造假案例中——重庆永川、山西河津、甘肃玉门、福建建瓯,连开除处分都很少见到。“这样的违法成本实在太低,因而也就难以形成有效的制约。”胡星斗说。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李克军认为“统计部门自身很难解决统计数据作假的问题”。
类似的系统内监管困境,在国务院的另一个直属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存在着。有些不同的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两会期间再次强调了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要让不法分子付出昂贵代价”。在这之前,他已经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负责制。
5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司法部门可以依法打击食品领域不法行为的同时,也可以以较重罪名追究食品监管渎职犯罪。
这,或许可作为统计改革的参考路径。
从设置垂直调查队,到《统计法》修订,再到如今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统计改革基本在其系统内腾挪,但要摆脱外力干预的困境,显然还需要更多部门的合力与更高层级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