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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案密集平反 最高法的想法和办法

2013年5月6日,《人民法院报》刊载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4月25日在广州召开的刑事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的讲话《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

  资料 2013年4起错案纠正情况

  浙江萧山五青年杀人案

  1995年杭州萧山发生两起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事件,1997年7月,杭州市中院判处陈建阳等五萧山青年3人死刑,1人死缓,1人无期;12月,浙江省高院判处4人死缓,1人无期。

  2012年春,浙江警方通过指纹比对发现涉嫌制造其中一起案件的项某;2013年5月30日,嘉兴市中院判处项某死缓。

  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

  2003年5月,安徽货车司机张辉、张高平侄叔涉嫌奸杀其搭载的老乡。2004年4月,杭州市中院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10月,浙江省高院改判死缓和15年有期徒刑。

  2011年11月,DNA鉴定比对上被执行死刑的勾某。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院宣告张氏叔侄无罪;5月17日,二人获得国家赔偿。

  河南平顶山李怀亮案

  2001年8月,河南平顶山青年李怀亮被控奸杀同村少女。2003年,河南叶县法院判处李怀亮15年有期徒刑,后被平顶山中院发回重审。

  2004年8月,此案移送平顶山中院,一审判处李怀亮死刑;2005年1月,河南省高院发回重审。2006年4月,平顶山市中院判处李怀亮死缓;9月,河南省高院再次发回重审。2013年4月25日,平顶山中院宣告李怀亮无罪。

  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

  2001年6月,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发生爆炸,一人丧生。2004年12月,福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曾被纪委处分过的陈科云及其司机2人死缓,其他3人有期徒刑;2005年12月,福建省高院发回重审。

  2006年10月10日,福州中院再次判处陈科云等2人死缓。2011年4月,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2013年5月3日,福建高院二审宣判陈科云等5人全部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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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方乐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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