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延安整风的产物,其最初起源,是1941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史称1941年“九月会议”)。
1941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作《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痛批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揭开了延安整风的序幕。9月10日至10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党在土地革命战争后期的路线问题,批判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
出席“九月会议”的政治局委员有在延安的毛泽东、任弼时、王稼祥、王明、朱德、张闻天、康生、陈云、凯丰、博古、邓发等。会议虽然时断时续开了一个多月,但实际上只是开了5次会。会上28人次发言,趋于一致的认识是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至1935年1月遵义会议前中央的政治路线是错误的,而对中共六届四中全会的认识却分歧很大。除王明肯定四中全会的路线是正确的外,也有人认为四中全会决议基本正确,大多数发言没有完全否定四中全会,但持明显批评的态度。
1941年“九月会议”因王明对抗战以来中央的政治路线提出批评,要求讨论这个问题,但旋即他又突然生病不能出席会议而结束,因而也使中共中央对土地革命时期党的历史的讨论未能深入下去。因此,为了进一步弄清党历史上的路线是非,10月13日,中央书记处工作会议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首,有王稼祥、任弼时、康生和彭真参加,并由王稼祥负责起草文件的清算过去历史委员会。
适时对重大问题作出决议,是中共工作的一个基本方式和惯例,如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作出反对“立三路线”的决议,遵义会议对第五次反“围剿”作出决议等。1941年“九月会议”结束后,10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对此次会议讨论的情况作一个决议,并决定由毛泽东起草。
实际上,在此前后,毛泽东非常注重对党的历史问题和经验教训的总结。1940年下半年,他在为召开中共七大而收集、编辑和研究中共六大以来的主要历史文献的过程中,看到许多在中央苏区时没有看到过的材料,深刻地感受到“左”倾教条主义对中国革命造成的严重危害。在1940年12月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集中地阐述了他对党历史上的右倾和“左”倾错误,特别是土地革命后期“左”倾错误及其给中国革命造成的严重损失的认识。他指出:在大革命末期,陈独秀主张联合一切,下令制止工农运动;在苏维埃时期,最初实行打倒一切,到六大时纠正了。但到后期,又是打倒一切。“左”的政策使军队损失十分之九,苏区损失不止十分之九,所剩的只有陕北苏区。所以苏维埃后期的损失,实际上比“立三路线”时的损失还大。遵义会议提到这个时期只说是军事上的错误,没有说是路线上的错误,实际上是路线上的错误,所以遵义会议决议须做些修改。他总结说:过去总的错误是不了解中国革命的长期性和不平衡性,产生了对革命的急躁性;大革命末期的右的错误和苏维埃后期的许多“左”的错误,是由于马列主义没有和实际联系起来。
1941年10月13日,毛泽东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谈了他准备在政治局作的关于苏维埃运动后期“左”倾机会主义错误的结论草案要点。他指出:1927年下半年——这是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统治时期,指导思想的机械唯物论时期;“立三路线”与苏维埃运动后期——这是“左”倾机会主义时期,思想方法上是主观主义与形式主义;六届四中全会虽在形式上克服了“立三路线”,但在实际政策上没有执行正确的转变,四中全会决议对于当时形势与工作政策没有具体决定,只说明交新的政治局讨论,但新的中央政治局没有完成此任务。
毛泽东还对以上几个错误时期的主要负责人的情况作了分析,指出:1927年大革命后期的错误,主要负责者是陈独秀;“立三路线”时期的主要负责者是李立三;苏维埃运动后期的主要负责者是博古同志。他还指出,王明在四中全会中形式上纠正了“立三路线”,但后来在实际工作中仍未克服“立三路线”。
基于这些认识,毛泽东综合“九月会议”讨论的情况,起草了一份1941年“九月会议”决议,题目是《关于四中全会以来中央领导路线结论草案》(简称《历史草案》)。此草案共有16个问题,近2万字。
毛泽东起草的《历史草案》对六届四中全会后的路线作出了初步结论
《历史草案》论述了土地革命后期党的政治路线。它首先以“三个时期的路线”为题,简明扼要地说明了对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以后三个时期的路线结论:“中央政治局在收集详细材料经过详细讨论之后,一致认为四中全会及其以后一个时期,中央领导路线虽有缺点、错误,但在基本上是正确的。九一八事变至遵义会议这一时期内,中央的领导路线是错误的。遵义会议及其以后,中央的领导路线是正确的。”
其后,《历史草案》以15个问题分别论述了这三个时期的路线内容,并对其形成根据和特点进行了分析。
“关于四中全会及其以后一个时期中央路线的估价”,基本上是按照1941年“九月会议”的认识写的。《历史草案》肯定“四中全会的成功方面”是:指出“立三路线”的错误是路线错误,打击了以罗章龙为首的反党右派,恢复了共产国际在中国党内的信任,克服了“立三路线”反国际的性质。此外,那时的中央放弃了组织城市暴动和攻打大城市、解决富田事变的争论,以及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反“围剿”中都做了工作,这些都应该肯定。《历史草案》同时论列四中全会的错误:没有揭发“立三路线”的思想根源是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水火不相容的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为后来“左”倾路线埋下了思想根源;没有对当时的国际关系和国内阶级关系作出任何具体的马克思主义的分析,没有具体指出中国革命特点的极大的不平衡性和长期性,因而没有具体规定当时苏区和白区的策略任务。只是抽象地批评“立三路线”,而不能反对其具体的错误策略,并提出白区的工人和群众应当继续“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盲动策略,这就为后来“左”倾路线埋下了政治根源;在组织路线方面犯了类似“立三路线”“压迫政策”的错误,打击了太多的人,如瞿秋白、关向应,还有何孟雄、林育南等,这些同志在本质上都是好的,这就为后来的“左”倾路线采取宗派主义立场埋下了根源。
另外,不相信苏区党和红军的原有领导,派遣自己相信的人取而代之,所谓“钦差大臣制度”自此而始。四中全会认为“右倾是目前党内的主要危险”,这对反对罗章龙来说是对的,但对全党来说是错的。当时党内情绪以反映小资产阶级的革命急躁性为多,四中全会没有指出党内“左”倾危险的严重性,并强调反对所谓“实际工作中的机会主义”,这就为后来“左”倾路线在全党大反“右倾机会主义”埋下了根源。四中全会“全靠共产国际”,只克服了当作政治形态的“立三路线”,不能克服当作思想形态的“立三路线”。这是后来形成新的“立三路线”的最主要原因。他们强迫推行共产国际东方部制定的极左的土地政策,大反所谓“富农路线”,造成了在经济上消灭富农、在肉体上消灭地主、影响中农利益的严重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