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有三个主要权力——决策权、用人权和监督权,而县委书记在其中常常被认为是“操盘手”。
“县委书记既是政策的制定者,也是执行者。若按权力多寡论,县委书记不仅比同为处级干部的区委书记多,有时甚至相对而言比市委书记、省委书记都要多。”长期跟踪调研县委书记的监督问题的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尤光付说。
同级的地级市的区只是市的派出机构,人事权、财权都不归区委书记管;而县委书记则几乎对所有县里核心部门的一把手,都有任命权。
事实上,因为县域不大,熟人社会中的人情往来,亦是潜规则。一位曾在湖北某县担任过县委书记的官员说,即便得个重感冒,都有上百名干部来去探望,多有千元红包,县委书记也不好拒绝。“每年上级部门针对县委书记的民主评议,还得靠这些局长、乡长来投票。”上述官员说。久而久之,腐败往往就此滋长,而县委书记也会愈加陷入这种无可奈何的人情网中。
据媒体报道,2006年至2009年间河南共查处贪污受贿犯罪的县委书记22名。前些年,在安徽仅以阜阳为中心的皖北地区,就先后有18名现任和原任县委书记因腐败被查处,原因多是因为卖官买官。
“一把手”的核心权力
“一把手绝对真理、二把手相对真理、三把手服从真理、其他把手没有真理”,这一坊间流传的段子,戏谑中展现了一些地方官场的真实生态。
四川省某县原县委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一把手”的核心权力就是对人、财、物、事的拍板权。在担任县委书记的4年间,从来没有人在他拍板时提不同意见,唱反调的更没有,“在县域内,我有绝对权力,这种权力用不用,什么时候用,怎么用,都是我说了算。”绝对的拍板权让他有了诸多权力寻租的机会,到县里搞开发的房地产老板先后送上100多万元,希望得到他的“关照”。
“在位时,我做的决定,99.99%都不会有人反对,我反对的,其他人也不敢赞成。”因受贿被判刑的河南省某县原县委书记说,正是因为“一把手”说话太算话了,下属们都争先恐后地讨好他,光是逢年过节向他“进贡”的礼金就达100多万元,目的就是希望“书记在自己工作和个人进步问题上关心和支持”。
据报道,河南省卢氏县原县委书记杜保乾就公开宣扬过“就是论”,他多次强调:“和县委保持一致就是和县委书记保持一致,在卢氏县就是县委书记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