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深圳获立法权细节 省人大质疑要法是假要权是真
深圳汇报到一半的时候,便被广东省人大的负责人打断了:“深圳要立法权,要法是假,要权是真。
“院外游说”
1988年12月,国家体改委和国务院法制局都派人来深圳,商议如何起草议案,以便交给第二年的全国两会审议。
体改委带了事先拟好的草案来。张灵汉记得,深圳方面只修改了一处,就是立法权不仅限于经济立法,还包括行政立法。
最终,深圳市委与国家体改委共同制定了《在原国务院授权广东、福建两省有立法权的基础上,授权深圳立法权的议案》。
1989年3月下旬,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李灏出席了这次会议。
国务院向这次大会提交了提请审议授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和深圳经济特区规章的议案。没想到,反对的意见蜂拥而至,甚至包括广东代表团的部分成员。
反对意见称,深圳还没有成立人大,怎么能授权?而且深圳已经获得了那么多的优惠政策,现在再授予特区立法权,将进一步扩大政策差距。
最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冲建议,鉴于深圳市人大还在酝酿成立之中,议案不提交本次大会讨论表决,变通为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深圳市依法产生人大及其常委会之后,再对国务院的议案进行审议,做出相应的决定。
此议以1609票赞成、274票反对、805票弃权,在大会上获得了通过。
这意味着,如果这一届人大的多数常委能同意授权,深圳便能得到立法权。
深圳市很受鼓舞,两会结束后,立刻开始筹备成立人大。法制局开始拟定设立人大的方案,包括立法职能、区人大的设立、人大代表的选举等。
但受八九风波影响,这项工作一度停滞了。直到1990年12月,深圳市人大才正式成立。
成立大会当晚,张灵汉和当时分管法制的市人大副主任闻贵清即奉命乘火车连夜进京,去向全国人大汇报。
他们到北京后,找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曹志。曹志却建议他们,放慢速度。因为,很多人是不赞成给深圳立法权的,万一不能一次性通过的话,后面会很麻烦。曹志还给他们支招,让他们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分批请到深圳去考察,使常委们理解深圳的这种需求。
张灵汉立刻想到了自己读中国政法大学时的老师、时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江平,以及著名经济学家、时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蒋一苇。张灵汉和闻贵清拜访了这两位委员,代表深圳市聘请他们担任法律顾问,并请他们帮忙开列应该邀请的人员名单。
随后一年,深圳市委分四批请了100多人来深圳视察,张灵汉将之比拟为西方的“院外游说活动”。
一市两法
1991年9月,眼看着游说工作差不多结束了,李灏觉得应该加快步伐了。因为,如果议案不能在第二年的两会上获得通过,就面临着人大换届,一切工作要重头做起。
深圳市再次以书面形式,向全国人大提交了请求授予立法权的议案。
1992年初,两会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带队来深圳,做最后一次调研。
当时全国人大还请了广东省人大的负责人一起来深圳。张灵汉汇报到一半的时候,省人大的负责人便打断了他的话:“深圳要立法权,要法是假,要权是真。”王汉斌立刻扬起手,制止了他:“你不要急,听人家把话说完。”调研会的气氛变得很紧张。
不过,事过多年,再和省里的老同志聊起此事,张灵汉才理解了当年省里的顾虑:担心已是经济特区的深圳,如果有了立法权,会完全甩开广东,甚至成为直辖市。
1992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召开,委员长万里主持会议。在对授予深圳立法权的议案进行表决时,90%以上的委员都投了通过票,决定授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法规,在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授权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并在深圳经济特区组织实施。
- 责任编辑: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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