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商被扫地出门
据刘富强介绍,富强公司的运作模式为:与开封的各医疗机构签订合同,收集、转运各机构的医疗垃圾,集中到公司后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医院向每位病人代收医疗垃圾处置费后,转给富强公司。
医疗垃圾处置费由开封市物价局定价。富强公司运营之初,住院病人一天需缴纳2元,后来增加到2.1元,两年后的2011年,上升到2.5元。
“开始合同量很少,垃圾收得很艰难,我们投产的头三个月施行无偿焚烧,另外还得尽全力协调院方关系,经常去拜访他们。即使这样,一个县里的医院,竟然克扣了一个月87%的费用。”刘富强说。
经过不断努力,至2011年8月,富强公司的合同户发展到4000多家,其中医院200多家,基本涵盖了开封市所有的医疗机构。当年富强公司平均月收入60多万元,每月成本50万元左右。
利润来了,投资商的命运却改变了。
据刘富强介绍,2011年8月1日,李现平带领一干人等来到富强公司,向刘富强摊牌:他投资公司的480万元是借别人的高利贷,利息太高,自己无法承受,强迫刘富强还回这笔资金。
双方后来约定,刘富强将480万元转给李现平,算是后者向他的借款,并约定利息。但转款当天,李现平竟将相关借条撕毁。连李现平为项目前期运作投入的6万元,也要求刘富强按10万元退还。
9月初,在李现平的威逼以及王喜峰的支持下,刘富强无奈又将法人代表资格让给了李现平。之后,刘被逼离开公司管理层,赋闲回家,仅保留股东名分。
据刘富强向时代周报记者提供的公司文件显示:2011年年末,富强公司决定给每位股东每月10万元的“业务费用”,但离开公司后的刘富强却未得到这笔钱。
此后,开封的每位门诊病人的挂号费中,提出0.1元作为医疗垃圾处置费转给富强公司。这使得富强公司一个月增加了10多万元的收入。2012年,富强公司每月收入发展到100万元左右,而成本大约25万元。
“由于前期全部是我投入的资金,这就产生了折旧、银行利息等成本,但是他们不需要负担这些。”刘富强解释,“也就是说,每个月收入的70万-75万元,都被李现平、陈世魁他们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