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理论素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经得住考验;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部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实绩突出;
3.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4.具备拟任职务所需的工作经验、领导能力、心理和身体素质。
(二)职位要求。
1.非公务员身份人员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应符合公务员任职的相关规定,京外单位人员报考在京岗位的还应符合中组部关于干部调京的有关规定;
2.报考长航、海事、救捞系统职位的人员须对竞争职位所属系统情况比较了解;
3.报考大连海事大学、部属科研院所行政职位的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报考党务工作领导职位要求具有党务工作经历,熟悉行业基本情况。
(三)资格条件。
1.现任副局级非领导职务;
2.任正处级职务满3年(2010年5月31日以前任职);
3.现任正处级职务的,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58年6 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两个及以上正处级职位的任职经历,且至少一个正处级领导职位任职经历;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竞争党务工作领导职位,应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6.除行政机构以外的部属单位中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58 年6月1日以后出生),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也可报名参加;
7.具有甲类船长、轮机长任职资历的正处级干部,且申报长航、海事、救捞系统或大连海事大学职位,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的,可放宽一年正处级任职时间或一个正处级任职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竞争上岗:
1.犯有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影响期未满或尚未撤销的;
2.近一年内连续病休半年以上或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中有 1 次被定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等次的;
4.按照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竞争上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