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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计价器,私自拆动计价器的处3000——5000元罚款,停车学习10天。情节特别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公司解除其合同,收回运营车辆,不退任何保证金。” “运营中无合法理由拒绝载客,中途甩客给予警告并处1000——5000元罚款,停车学习7天,屡教不改者公司与其解除合同,收回运营车辆,不退任何保证金。” “凡被出租汽车管理机关吊扣运营证者,停车学习一个月,罚款5000元,公司对被吊销运营证者,解除合同,收回运营车辆,不退任何保证金。” …… 有出租司机对记者说:“不仅仅万泉寺是这样罚出来的,北京绝大多数出租公司都有自己严酷的‘家法’,这正是出租公司的发家秘诀之一。” 手法之三,“黑”保险 出租司机纷纷反映:“出租车公司不给司机上保险,无视出租司机的生命安全保障。”记者调查发现,出租车公司在上保险问题上确实大有文章。 据人保北京分公司一位车险理赔员介绍,一般出租汽车应上的险种有以下6种:机动车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破碎险、车上责任险、不计免赔险。他接着对记者分析说,如果按一辆单车的净价10万元计算,这辆车的年保险费应该是5350元,其中机动车险2080元;第三者责任险1200元;盗抢险1000元;玻璃破碎险250元;车上责任险180元(司机120元,加一名乘客60元);不计免赔险640元。按理来说,全市6万多辆出租车应该是一个3亿多元的保险市场,但实际上,出租车公司在保险公司投保的还不到十分之一,情况十分不近人意—— 其一,出租车公司不上保险。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车险部的一位理赔员对记者介绍,一般个体出租司机和100辆以下规模的小出租公司在商业保险公司投保都比较认真,大出租公司则基本不投保,而是搞所谓的‘内保’。因为,北京市出租车一般每个车的全保应在4000元到6000元之间,这样,一个拥有5000辆出租车的大公司一年要交2500万元的保险费,他们当然不愿意。这个“内保”起到了两大作用,首先是为公司“合情合理”地给出租司机加收“车份钱”提供了依据;其次因各出租车公司都有严格的处罚制度,司机在外边发生撞车事故以后,一般都不敢回公司找“内保”,因为公司罚的比公司赔付的更多。于是,大出租车公司就顺理成章地“黑”了出租车司机的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