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手套白狼”起家 北京出租车业垄断黑幕

2013-04-17 19:50:25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目前,北京几乎所有的出租司机都得给公司上交3万元至5万元甚至近8万元的风险抵押金。有出租司机说:“交了风险抵押金就等于把自己卖给了出租车公司,只要哪个地方做得不合适,公司总要拿起罚款的大刀砍我们司机。”“风险抵押金像枷锁一样把我们拴在了出租车公司。”

  今年3月13日下午,通州地区下了场雨,雨夹着沙尘,北京三元出租车公司司机陈立华的车身弄得挺脏,正在四惠地铁站外面排队等客的陈立华因车身不洁被正在该地区巡视执法的交通局工作人员罚款200元。回到公司后,公司要对他处罚6000元。被重罚逼得走投无路的陈立华对记者说:“真没心思干了,可还有5年的合同,不干的话,我那4万5千元的押金不就全泡汤了?”司机的妻子哭着对记者说:“我们不敢得罪公司,合同还有5年哪!带着这么重的思想负担在马路上跑,家里人真揪心哪!”

  像陈立华的遭遇还不算最严重的,有司机对记者说:“个别公司对在外被罚200元的司机,回到公司再加罚一两万元的都有。”

  1998年开始在北京万泉寺出租汽车公司开出租的王学永,2000年6月18日,因为把车辆交给别人驾驶,违反了《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受到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罚款1000元、停运两个月的处罚。北京万泉寺出租公司以此为由,将王学永开除,并将其3.5万元“风险抵押金”全部没收。

  “北京万泉寺出租车公司的产业是罚出来的!”这是冯继友、张丽等一个个原北京万泉寺出租车公司的司机给记者不断重申的一句话。他们每个人都能拿出一沓乱七八糟的罚款单,其中2002年12月,万泉寺公司给张丽开的一张“违约金”罚款单金额高达8930元,还有不少司机的风险抵押金被万泉寺公司一次性罚走了。

  记者看到2000年1月5日由北京市万泉寺出租汽车公司颁布的《交通事故/违章处罚办法》、《运营事故处罚办法》共计28条,几乎就是出租公司的“罚款大全”,现摘录如下:

责任编辑: 方乐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