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关昭
梁天琦案上周五已由陪审团一致裁定暴动罪成,加上本人已承认袭警罪,两罪候下月十一日判刑。
如同其他案例一样,梁天琦也呈上了一批求情信为其缓颊,其中有英美大学教授,而求情理据无非是什么“年轻有才能”、“关怀别人”之类,只能说一句“九唔搭八”。
梁天琦父亲的一封求情信,洋洋四页纸,言词恳切,倒称得上一个“情”字,然而,令人费解的是,梁父身为教师,当知“既有今日,何必当初”之理,与其今日锥心掏肺在庭上为儿子开脱,为何当初在家不对之严加管教,晓以做人做事必须遵法守纪的道理?梁父信中还说其子“天性善良”,观之当晚旺角街头以木製卡板袭警的兇狠程度,“善良”二字只能说是溺爱之词。
而十多封求情信的“分量”,看来都不如为梁天琦辩护的蔡维邦“大状”的陈词精彩和“独树一帜”。
蔡“大状”在庭上求情时先是大赞梁天琦善良、慷慨及勇于负责,“没有推卸作为一个香港市民的责任”。那么,很好,首先就请梁天琦负起当晚旺角暴动及袭警的责任,接受法律制裁,“大状”还“求”些什么?
而更为荒谬和可笑的是,这位蔡“大状”不仅为梁天琦求情,似乎还差一点要求法官大人把他和梁一起送入囹圄。“大状”在求情时说,因为他们那一代人贪图逸乐,只图当政务官和做医生律师,不理民主,才会导致梁天琦等人今日为争取民主而走上街头,云云。
这位蔡维邦大律师在庭上还说,八、九十年代是“民主从天上掉下来”,回归后“民主路却变得越来越崎岖”,看来,“大状”的认知水平与目下一些不懂歷史、不知过去的青少年一样,以为殖民年代的“民主”好过回归后的民主。有此糊涂大状,难怪法官大人要问“是否认为暴力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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