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人大选举岂容“港独”混入

  文\孔兴洲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即将公布,在总共提交参选表的五十九人当中,显然并非人人“必然”成为正式候选人。鉴别谁能“入闸”参选,一个核心的准则是,参选人是否真心拥护“一国”原则。明乎此,谁将被“选举会议”主席团DQ参选资格,已经一目了然。诸如“鸠呜团”、杨继昌等人,绝不会被允许混入破坏选举的进行。

  本届选举新增一项规定,参选人须在申请表上声明自己拥护中国宪法、《基本法》及“一国两制”,效忠中国及香港,亦要申明未直接或间接接受外国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助。因此,有人就此声称,只要签了这一“效忠声明”,不论过去做过什么都没关系、可以直接“入闸”。显然这是极其错误的。

  “鸠呜团”需立即被DQ

  以“鸠呜团”的七人为例,尽管他们在递交提名表格时签了“效忠声明”,也向传媒称会“拥护国家宪法”云云。然而,“鸠呜团”的真正立场为何,香港市民有目共睹。在一四年“佔中”前后,其言行已经与“港独”无异。今年九月份大、中学开学之际,“鸠呜团”成员成群结队混入校园“播毒”。如钱宝芬等,更是手持“港独”标语、挥动“龙狮旗”。就是这样一批死硬“港独”分子,突然宣称会效忠国家、拥护《基本法》,会有人信吗?这种人不被刑事检控已是偷笑,还敢出来“做骚”,真是不知何为法律!

  众所周知,“港独”本质是分裂国家,严重违反“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严重违反宪法、《基本法》和特区有关法律规定,严重损害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和主权安全,从根本上损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中央对此的态度旗帜鲜明,对“港独”言行零容忍。任何“港独”分子休想混入选举。

  另一名自称“香港民进党”的参选人杨继昌,和“鸠呜团”的情况类似,尽管他签署了选举声明,但同样是“口不对心”。事实上,他去年报名参选立法会选举之时,曾拒绝签署“确认书”,并曾发表过极端言论。如果连本地选举都拒绝拥护宪法和《基本法》,又岂能相信他在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言行是可信的?

  至于公民党的郭家麒,递交提名表时,公然拒绝签署选举声明,第一时间就不符合对候选人的要求。不论他获得多少个提名,也不论他其后的言论如何,其行为已经意味着他即时失去参选资格。

  入狱超三个月失参选资格

  值得一提的是,按香港《立法会选举条例》、《区议会选举条例》,任何被判入狱三个月或以上的人,都已经不符合参选资格。一个简单的问题是,如果连本地议会的选举资格都不符合,又岂能符合全国最高权力机关选举的资格?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日前在香港表示,对违反选举登记表内声明内容的参选人,不会将其纳入候选人名单;如发现已列入名单的候选人,有违反选举办法的言行,主席团可以开会决定将其从候选人名单中除名。他并强调,在港区人大代表选举,必须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坚守一国原则,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绝不能容许。

  而选举会议“主席团”新闻发言人刘汉铨亦曾指出,言行一致是参选港区人大代表的标准,若有人声明效忠,但“口不对心、实质反对”,声明会被视为无效;主席团会根据参选人的言行,进行认真全面、公平合理的审查,不会草率了事。

  因此,即将在周三公布的港区人大代表选举候选人名单,“鸠呜团”等人被DQ,也就完全是在预期之内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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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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