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商人李小龙昨出庭应讯 大公报记者邓滔摄
大公网12月19日讯(记者邓滔)三名男子涉嫌于去年11月“佔中”期间,在金钟“佔领”区向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投掷恶臭猪内脏,并打伤两名“佔领”区纠察,各被控一项“普通袭击”。案件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再作预审,控方指,所有证人均能出席审讯,包括黎智英。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下月底开审。而多名“反黑金关注组”成员一早在法院门外示威,表示不满黎智英派“黑金”。
本案三名被告为厨师陈国雄(30岁)、食店东主叶永志(44岁)及商人李小龙(44岁),他们早前各否认一项“普通袭击”。案情指,三名被告涉嫌于2014年11月12日,在金钟“佔领”区向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投掷恶臭猪内脏,再打伤两名“佔领”区纠察,其后被捕。
控方昨日在庭上指所有证人,包括黎智英均能出席原订于1月28日的审讯,又指出警方早前从被告李小龙的电话中另找到一段案发时的影片,故已为三名事主即黎智英及两名佔领区纠察再录取证供。
主任裁判官钱礼将案件定于1月28日开审,暂定两天审期。
至于20多名“反黑金关注组”成员昨日于一时五十分到达东区裁判法院,抗议黎智英派“黑金”,他们高举写有“严惩黑金,还我法治”的横额,并高叫“一日有黑金,民主那有真”、“英美干涉港内政,港奸勾敌有铁证”等口号,以表示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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