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案发当日不少家长在校外欲了解事情真相/资料图片
大公网7月24日讯 (记者 梁康然)10岁小五女生罗芍淇在校园内堕楼身亡案件,死因庭昨日指出,没有直接证据显示罗芍淇有自杀倾向,亦排除受药物影响,故裁定死者死因存疑,未能确定是死于自杀抑或是意外。死因裁判官高伟雄昨日在庭上直斥,涉事的中华基督教会基真小学的两名副校长石玲及高婉华,在死因研讯上一派胡言,谎话连篇,口供不可信,态度非为人师表所为,认为有需要将本案转交警方及律政司,进一步调查是否有人需就庭上口供负上刑责。校方表示,需先研究判词,再考虑是否需处分相关人士。
死者罗芍淇是荔景基真小学的学生,2013年12月9日上午7时40分,她在校园内被发现从五楼堕下倒毙在操场,校方于事发后并无立即致电“999”报警,而是致电圣约翰救伤队,罗芍淇最终不治。死因研讯于今年7月14日召开,校方在庭上力陈死者曾被欺凌,但校方已处理,不会是成为死者自杀成因,又指死者在堕楼前大有可能受药物影响,如死者体内麻黄素含量是正常10倍等。
死因庭昨日完成结案陈词,裁判官高伟雄随后作出裁判。罗芍淇的父母均有到法院聆听裁决,当听到裁判官提到女儿的生平时,罗父边听边抹眼泪。基真小学的校长、教职员、办学团体中华基督教会学务总监余煊亦都有到庭。
裁定罗芍淇死因存疑
裁判官高伟雄裁判时称,相信死者确曾被同学欺凌,但无任何直接证据显示死者因此有自杀倾向。死者堕楼前确有服药,但死者未致神志不清,因此不能裁定死者是死于自杀或意外,只能裁定死者的死因存疑。
裁判官特意点名批评涉事学校的两名副校长石玲及高婉华,直斥两人庭上口供一派胡言、谎话连篇。他批评曾为死者急救的石玲,在庭上供称当发现死者时认为死者“好像睡着了”,及后死者不断吐血,她竟然先叫校工清理死者的呕吐物,裁判官指石玲庭上眉飞色舞及绘影绘声地作供,无疑是向死者家属伤口上洒盐,但她的口供及当日行为“非常不合逻辑、不合情理、难以置信”。裁判官指,石玲拥有急救资格,却不为死者急救,斥责她见学生垂危,却无救人之心。
绝非为人师表所为及态度
就高婉华曾在庭上供称,见死者呕血就知有严重内伤,却表示没法向到场的救护员讲解死者情况,同时认为死者可自行走动,裁判官坦言,对本案感到悲伤,基真小学教职员在庭上的口供,反映他们对学生毫不关心,大话连篇,绝非为人师表的所为及态度。
最后裁判官要求将本案转交警方及律政司进一步调查,以研究是否有人需要就庭上口供负上刑事责任。裁判官又安抚死者家属称,死因庭已尽量找出真相,但未能事事尽如人意,祈愿死者父母全家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裁判官并向教育局提议,需改善学校危机处理指引,如厘清“可致电999或召唤救护车”等文句,以防令人混淆。教育局并应提供“险境”例子,让校方应变时有所参考,以及培训教职员在危急下的沟通能力。裁判官并建议政府,派出驻校医护人员,以处理突发意外。
中华基督教会执委会主席黄成荣昨日于判决后表示,办学团体在事后已加强各学校管理层的训练,强调目前对紧急事件,会以最快的方式包括报警处理。中华基督教会学务总监余煊于离开法院时表示,需研究裁判官判词后,决定是否及如何惩处涉事教职员。
梁纪昌:为学生安全必须报警
中华基督教会基真小学小五女生罗芍淇在校园内堕楼身亡案,早前该校教职员证供称,校内张贴通告写有圣约翰救伤队及医院电话,指“除非以上电话无效及情况极之紧急”,否则请勿以999报警。不过,有校长指除非跌倒流血等一般轻伤,否则学生休克、晕倒等,为安全着想必须报警,根本不会考虑校誉或其他问题。
刚退休的鲜鱼行学校校长梁纪昌表示,早在1993、94年他还在教育局任职时,有份参与制订给学校的危机建议指示,“当时发生好多宗学生自杀,故草拟建议教学校如何处理危机事件,但为了学生安全,必要时亦要报警。”他指,学校毋须担心传媒“勾线”,而他担任鲜鱼行学校校长时,学生受伤则会致电就近的救护站,而非远召圣约翰救伤队。
教育局称再作跟进
另一种是若学生休克、呼吸困难、心脏有事,学生或有隐性疾病,应立即打999报警求助。他又认为,经过是次不幸事件,教育局应多鼓励学校危机处理小组须定期演习,确保所有教职员懂得应对危急事故。
就死因裁判官对教育局提议,有需要改善学校危机处理指引,如厘清“可致电999或召唤救护车”等文句。教育局发言人表示,就基真小学不幸事件,会先详细研究死因庭的裁决及建议,再作跟进。教育局有向学校提供指引、通函及行政指引处理突发事件。发言人指根据《学校行政手册》学校须制定政策及步骤,应付及处理各种危机,例如传染病、学童自杀及气体泄漏等。
两副校口供内容矛盾
被死因裁判官点名批评的两名副校长石玲及高婉华,在庭上作供时竭力形容自己在事发当日十分关心死者,更为死者急救,可惜两人口供内容矛盾,更显然在淡化当日过失,并企图将无即时打“999”(求救电话)的责任推给校工。
辩称忘我急救无召白车
石玲在庭上报称,拥有圣约翰救伤队教官资格,具备丰富的急救知识,并强调一发现死者倒地时,“立即做(急救),拖延一秒都唔好”,又称即使死者已无呼吸脉搏,她仍一直进行心外压、人工呼吸,希望为死者恢复呼吸脉搏。当死因庭质疑死者既已无呼吸脉搏,为何不直接打“999”求助,她推说当时“忘我”,又称不知死者堕楼,以为只是普通晕倒,因为“初见死者坠地时‘很平静,觉得她睡着了’”。石玲强调,曾叫同事打“999”,一直认为会有救护车前来。
高婉华则在庭上声称,当风纪生告知她有人晕倒时,她最初没想到是有人堕楼。由于她具有急救知识,看到死者倒地情况后,怀疑死者从高处堕下,因此在稍后圣约翰救伤队来电查问伤者情况时,她就回报称“怀疑有人堕楼”。她又强调,若确知死者堕楼,必会打“999”。
不过,多名圣约翰救伤队员在庭上指出,当日收到校方来电时,校方人员只称“有嘢跌咗落嚟”,队员思考后认为是有人堕楼,遂代为打“999”。当急救员到校时,听到高婉华说伤者可自行走动,更要求队员只需取轮椅,毋须担架。但急救员见到死者是脊骨及脚部已变形弯曲,明显有严重骨折,即使没有急救知识,也可判断到死者是从高处堕下。
校工在死因庭作供时则曾经表示,学校当时有告示表明,除非遇到极紧急的情况,否则请勿以999报警或召唤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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