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独”分子招显聪袭警被判囚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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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分子招显聪

  大公网7月23日讯 记者梁康然报道:“港独”分子招显聪于去年警方在旺角占领区清场期间袭警,早前被法庭裁定袭警罪罪成,案件至昨日判刑。裁判官香淑娴指,被告当日故意袭击警务人员,按例判处被告即时还押入狱14日。由于被告早前已被羁押一段时间,扣除还押时间,被告或只需被囚一日。

  控罪指,现年30岁无业的招显聪,在2014年11月27日于旺角豉油街和西洋菜街交界,号召示威者冲出马路,同时手推及撞向警员冯国波。冯国波称当日先遭被告用手掌推击他胸口,及后被告走近,再用胸口撞向冯国波。

  冯国波在庭上形容,被告当日表现疯狂。当拘捕被告时遇到反抗,两人纠缠至倒地,终需其他同袍增援才可制服被告。

  裁判官香淑娴昨日判刑时指,被告过去有类似案底,被告在本案是经审讯后被定罪。考虑被告的背景及定罪情况,认为被告无有效求情理由,法庭不会扣减被告刑责,决定判处被告即时入狱14日。辩方律师指,被告在七月九日已被羁押,至今达13日,估计在扣除羁押日期后,被告最快或可能在今日刑满获释。

  资料显示,被告招显聪先后因擅闯解放军驻港部队总部及阻差办公被定罪,但上述两案被告提出上诉期间保释,如被告两案都上诉失败,最少需服刑四星期。

  被告因在2013年12月26日闯入中区解放军驻港部队总部内示威,被判入狱两星期,缓刑一年。及至2014年10月17日,被告在缓刑期间,参与占领运动并在旺角山东街冲击警方防线,干犯阻差办公被判罪成。因被告在缓刑期间犯案,阻差办公罪名被加刑判囚四星期,但被告同样提出上诉并成功申请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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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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