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7月15日讯 (记者冼国强)四名示威者去年11月冲击立法会,并以铁马撞破立法会大楼玻璃,但早前仅各被判150小时社会服务令(相关报道:法庭轻判砸立会四暴徒 学者:变相鼓励暴力),有政界人士和立法会议员质疑判刑过轻,不够阻吓性。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昨日开会通过增加保安人手,包括11名二级保安助理及一名高级保安主任。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卢文端表示,暴力冲击立法会这个庄严地方,不但冒犯立法会,更冲击法治,应受到全港市民强烈谴责和法律制裁。他指出,法庭对冲击立法会的人的判刑,显然未能告诫市民进行暴力违法行动需付出代价。当局应考虑检讨相关法例和罚则。
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会长陈曼琪忧虑,今次法庭判冲击立法会的数人150小时社会服务令,罚款500元,或对外发出一个错误信息,令人以为只要做义工,就可不理后果和法律责任,可以任意去“实现”自己的想法。她指出,根据香港法例,非法集结罪的最高刑罚为入狱3年至5年,及罚款5000元,而刑事损坏罪的最高刑罚为入狱10年。
立会增保安人手
立法会行管会昨早进行闭门会议,并根据顾问报告建议,通过增加11名二级保安助理及一名高级保安主任,令保安总人数增加至107位,原因是保安加班时间愈来愈长。而且游行示威次数增加,当中有挑衅性的冲击事件威胁立法会大楼安全,行管会成员一致认同,应提升大楼安全及增加保安人手。
行管会委员、保险界立法会议员陈健波指,去年11月立法会大楼被冲击,四名示威者只判罚150小时社会服务令,不够阻吓性,立法会有必要增加保安人手:“如果是冲击香港那么重要的政府机关,那么重要的机关,我相信量刑应该要反映严重性。大家预计将来香港都会维持比较多激烈些的示威行动。”他又说,过去一年立法会保安超时工作,由1.4万多小时增至1.7万小时,增聘人手亦有助减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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