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表决政改方案 8人支持28人反对未获通过

37位在席议员中,8人支持,28人反对,无人弃权。 大公报记者摄

  大公网6月18日讯(实习记者 计梦慧) 18日下午,立法会表决有关修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议案。当日12时34分表决程序完成,37位在席议员中,8人支持,28人反对,无人弃权,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按一贯做法未有投票。最终,议案未获得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赞成。

  投赞成票的8人包括自由党全部5名议员,即钟国斌、方刚、田北俊、张宇人、易志明。另外,工联会陈婉娴、工业界代表林大辉及保险界议员陈健波亦投赞成票。反对的28人包括反对派议员及医学界代表梁家骝。

  特区政府17日下午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有关修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议案。经过9小时辩论,70名议员中有41名议员发言,立法会于18日12时许完成辩论,约12时半开始表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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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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