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票结束后众议员离场。大公报记者 摄

普选法案最终以8人赞成,28票反对遭到否决。 大公网记者 摄
大公网6月18日讯(实习记者 计梦慧) 今日下午,立法会审议并表决有关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议案。经36位立法会议员投票,有8人投票赞成,28票反对,由于投票结果未达到2/3多数,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宣布方案未获通过。
17日,政府向立法会提交《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及方案》决议案。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内地政制及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分别发言,动议通过政改方案。随后两日内,议员就政改方案轮流发言并最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规则,方案通过需获得立法会议员三分之二多数的通过,即47票赞成通过。后政改时期,本届政府不会重启政改,将会关注经济和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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