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基本法随着实施不断深入,必然要求继续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大公网6月11日讯 记者朱晋科报道:《“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强调,随着“一国两制”实践不断发展,香港基本法实施不断深入,必然要求继续完善与香港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特别是要着眼香港的长治久安,把香港基本法规定的属于中央的权力行使好,使中央与香港特区的关系切实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运行。
白皮书说,完善与香港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有利于更好地维护香港基本法的权威。香港基本法实施以来,已经建立完善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包括在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方面,确立了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立法会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的“五步曲”法律程序。
在基本法解释方面,建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行政长官向国务院作出报告并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以及特区终审法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等有关程序和工作机制;在特区立法方面,明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处理特区法律备案的工作程序;在特区与内地司法协助方面,达成了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和部分民商事判决等一系列安排;在行政长官向中央政府负责方面,形成了行政长官向中央述职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