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去年是CEPA十周年,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前排左)和商务部副部长高燕(右)签署《〈CEPA〉补充协议十》
《“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指出,在“一国两制”的实践下,香港与内地的经贸合作不断深化,尤其是CEPA及其补充协议的实施,有力消除香港与内地在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制度性障碍,深化了两地经贸关系,拓宽了两地合作领域,实现了两地的互利共赢。
内地成最大贸易伙伴
白皮书表示,目前内地是香港最大的贸易伙伴。2013年,据香港统计,香港与内地的贸易额38913亿港元,比1997年增长2.49倍,佔香港对外贸易总额的51.1%。同时,香港是内地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和主要出口市场之一。香港还是内地最大的境外融资中心。截至2013年底,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797家,佔香港上市公司总数的48.5%;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总市值13.7万亿港元,佔香港股市总市值的56.9%。此外,内地与香港还互为外来直接投资的最大来源地。截至2013年底,内地对香港直接投资超过3588亿美元,佔内地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近60%;内地累计批准港商投资项目近36万个,实际使用港资累计6656.7亿美元,佔内地累计吸收境外投资的47.7%。
粤港建世界级城市群
白皮书亦指出,中央政府批准设立粤港合作联席会议、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批准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批准广东省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明确粤港合作的重点领域,构建珠海横琴新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广州南沙新区三大合作平台,促进粤港两地共同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和世界先进製造业、先进服务业基地。
还批准香港与北京市、上海市建立区域合作机制,支持香港在内地设立办事机构。港府除在北京设立办事处外,还先后在广州、上海、成都、武汉设立经济贸易办事处,在深圳、重庆、福州设立联络处,促进了香港与内地有关地方的经贸合作以及其他方面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