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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疑洗黑钱 当局查资金来源

“占领中环”发起人不止一次公开表示“行动不可能不犯法”,其企图注册成立公司因此被当局断然拒绝。但是,占中行动早在去年已借用“民主发展网络”的银行户口非法募集捐款,据本报了解,有关行为已涉嫌串谋犯罪。法律界人士指出,占中行动自我申明会违法,换言之其筹集资金等同非法活动,“民主发展网络”借出户口则有串谋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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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占中发起人陈健民(左起)、戴耀廷、朱耀明,多次在公开场合表明占中不可能不犯法\资料图片

   大公网6月9日电 (记者 刘栢裕 )“占领中环”发起人不止一次公开表示“行动不可能不犯法”,其企图注册成立公司因此被当局断然拒绝。但是,占中行动早在去年已借用“民主发展网络”的银行户口非法募集捐款,据本报了解,有关行为已涉嫌串谋犯罪。法律界人士指出,占中行动自我申明会违法,换言之其筹集资金等同非法活动,“民主发展网络”借出户口则有串谋之嫌。据悉,有关当局正调查向占中捐款的海外资金,是否涉及洗黑钱等非法勾当。

  “占领中环”行动秘书处去年5月,透过律师行向公司注册处申请开设私人担保有限公司,公司名为OCLP Limited,即“Occupy Central withLove and Peace(“爱与和平占领中环”)”的简写,由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出任董事,声称将会有一万名股东,寓意将有“万人占中”,报称成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筹款及租场举办活动,公司性质规定董事不能分红,市民日后能公开查阅公司的筹款帐目云云。

  有关申请足足一年未获批准,本报获得最新消息,占中秘书处日前收到公司注册处的信件,内容指明,初步认定占中等有谓“公民抗命”属违法行为,不符合公司条例,又写明对申请有严重保留,并询问申请人有没有意见补充。

  “占中三人组”之一的陈健民事后表示,会研究如何回覆政府,指占中行动的目的是争取民主及普选,不一定要占中,而公司注册处的做法没有理据,是“政治干预行政”,如果公司注册处最终拒绝申请,会考虑向申诉专员公署投诉,或提出司法覆核。

  陈健民扬言,会就当局拒绝其公司注册考虑司法覆核,据本报了解,当局立场十分明确,绝无理由容许企图犯法的组织注册成为合法公司,即使打官司,当局亦会奉陪到底。同时,有关当局正调查占中行动的海外捐款中,有否涉及洗黑钱等勾当,“如果涉及洗黑钱行为,不但占中秘书处有问题,连借出户口的‘民主发展网络’也有串谋洗黑钱之嫌,一旦定罪,两个组织的董事都要负上刑责。”

  民主发展网络涉串谋犯罪

  陈健民声称,目前借用其他团体的户口收取捐款,若团体不再借出户口,占中将失去收取捐款的渠道。

  据本报调查所得,陈健民的说法欲盖弥彰,借出户口的团体“民主发展网络”,是一个登记社团组织,主席正是占中发起人之一的朱耀明,委员正是陈健民本人,占中三子已占了其二,而该社团的其他核心成员秘书卢伟明、司库邓伟棕、委员夏其龙、张国柱、陈洪、黄鹤鸣,全部都是公开大力支持及表明将会参加占中的人士。

  香港民主发展网络于2002年7月成立,由一班学者、宗教界、医生、律师、社工等人士发起,声称成立宗旨是推广平等政治权利的信念,为香港民主运动提供开放兼容的联系网络及支援服务,并促进民主理念的实现,其功能主要是一个论政平台云云。但该组织网站显示,该组织已“非常不活跃”,最新一篇上载文章已是去年12月中。

  由于都是自己友,该组织根本不会拒绝借出银行帐户,不过,占中秘书处使用他人银行帐户作筹款,已然涉嫌串谋犯罪。

  律师张国钧解释,占中秘书处借用“民主发展网络”的银行帐户募捐,其实两者都触犯法律,“占中发起人屡次声称行动‘不可能不犯法’,确证其行为本身是违法,也因为这个原因,公司注册处才不准许其注册,但他借别人的帐户筹集资金去做犯法的事情,讲明是占中之用,其实已涉及犯罪行为。”

  立法会议员钟树根举例说,如果有一班人要成立一间“劫富济贫公司”,开宗明义会做违法的事,虽然美其名是劫富济贫、伸张社会公义,但在政府已因其将要犯法而不让他注册成立公司,如他仍要筹款进行其违法的事,且借用他人的银行帐户去筹钱,“好明显这是筹集资金去犯法,这个就构成串谋犯罪了。”

  律师指借户口筹款有问题

  大律师陆伟雄指出,借人帐户的行为本身也好有问题,因为“民主发展网络”是合法登记的社团,登记时要向政府讲明社团成立目的,其目的主要是论政,但占中秘书处的成立目的却是占领中环,两者并不一样,这样明显有矛盾和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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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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