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谭志源重申,中央在宪制层面上对行政长官有权任命和不任命 记者/冯瀚林摄
大公网2月26日讯(记者 冯瀚林)中国社科院前日发表法治蓝皮书,指出中央有可能拒绝任命不能接受的特首当选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回应指,中央在宪制层面上有权任命和不任命。他说,假若出现中央不任命的情况,会否需要修改法律还是再选,这是政改咨询的问题之一。他强调,目前没有释法的需要。至于政改讨论偏离《基本法》,谭志源表示,希望大家集中讨论政治上容易得到共识的方案。
法治蓝皮书指出,除了特首候选人的提名和任命特首的程序等,中央对特首的实质任命权也是特首普选的重点问题。根据现任特首的披露,中央曾否决特区政府所推荐的问责官员候选人,基于这一点判断,中央完全有可能会拒绝任命不能接受的特首候选人。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今天表示,从《基本法》角度讲,中央有任命香港行政长官的权力,而法理意义上任命权包括任命、不任命、退回处理及其他各种措施。李林指出,虽然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但假如分歧过大,必要时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来做出明确规定。
应集中商讨易有共识方案
对于中央有权不任命特首候选人,谭志源回应指,现时未曾看过蓝皮书,不便评论。不过根据法律规定,中央有权任命和不任命。他表示,这次政改咨询的其中一个问题是,如果中央不任命特首候选人,会否需要修订本地法律,或者需要重选。若重选又会否有任何规定等。
被问及会否担心这些观点削弱香港人对普选的信心,谭志源重申,从传媒的报道得知,蓝皮书只是提及中央在宪制上的任命权和不任命权。主流共识都是同意中央拥有实质任命权。他强调,目前没有任何释法的必要。
至于蓝皮书指现时讨论偏离《基本法》,谭志源表示,政府一直强调普选行政长官的方案要合乎《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他续说,即使落实也要保证选举制度是公平、公正、公开。他又表示,与其讨论一些法律上多争议的政改方案,倒不如集中讨论政治上容易获得通过的方案,从而令普选行政长官如期落实。他希望,社会上越来越多市民认同上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