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 资料图
大公网1月3日讯 记者冼国强报道:针对“香港人优先”的4名成员早前擅闯解放军总部范围被捕一事,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强调,法律已订明无获得批准的闯入是违法行为,特区政府会严正跟进,警方亦已採取适当行动。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昨晚回应传媒提问时表示,根据《驻军法》或《公安条例》,在没有许可下擅闯军事用地,属于违法行为,特区政府执法部门会严正跟进事件。她直言,如果擅闯军营是要对驻港部队有明显的政治挑衅,绝大部分市民都会反对。被问到中央及驻军表达立场是否对特区政府构成压力;林郑月娥回应表示,特区政府会依法办事,警方亦已经採取了适当的行动。
根据本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38条指出,“禁止无许可证出入禁区”,任何人如非根据并按照根据第37条所发的许可证进入或离开禁区即属犯罪,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二级罚款及监禁2年,而条例第39条亦写明,守卫员发现正企图进入禁区的人,有理由怀疑并无根据条例规定获准或获授权进入禁区,可使用所需武力将之逮捕,条例适用于属香港驻军佔用的禁区。
根据《驻军法》第十二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协助香港驻军维护军事禁区的安全。香港驻军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和飞行器未经香港驻军最高指挥官或者其授权的军官批准,不得进入军事禁区。军事禁区的警卫人员有权依法制止擅自进入军事禁区和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
警方回覆本报查询时表示,4名被捕人士现正保释,本月下旬再回警署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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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中央严重关注“闯军营” 对港罕严词
大公报:不能让擅闯军营者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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