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卫生防护中心加强防范“中东呼吸综合症”,图为机场的体温探测器/资料图片
大公网讯 记者余育奇报道:卫生防护中心昨日宣布,将“新冠状病毒致严重呼吸系统病”正名为“中东呼吸综合症”,潜伏期由10日延长为14日,卫生署称“中东呼吸综合症”属须呈报疾病,全球现共有55宗病例,香港现未有已确认病例,但暑假是传染病高峰期,提醒市民到中东地区时要留意个人卫生。
当局恐暑假传入本港
卫生署公布,卫生防护中心将修订《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五九九章)及其附属法例《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五九九A章),正式把“新型冠状病毒致严重呼吸系统病”改为“中东呼吸综合症”。卫生署又指,世界卫生组织已于较早时间,採用了“中东呼吸综合症”的命名,本港继而修例。
卫生防护中心社会医学顾问医生张竹君表示,自去年9月开始,“中东呼吸综合症”已被列为需呈报疾病,全球现有55宗病例,当中八成来自中东地区,其馀两成则曾到中东地区后发病。她指出,现时本港未发现有人确诊,不过此病有人传人的可能,加上现时中东仍有个案发生,证明此病在中东地区仍然活跃,由于有旅客会来往中东及香港两地,不排除病毒会在暑假传入本港,呼吁市民注重个人卫生。
病毒潜伏期长达14日
本港原定“新冠状病毒致严重呼吸系统病”的潜伏期为10日,但鑑于法国两宗院内爆发个案显示,病毒潜伏期可以长达12日,因此本港亦参考最新科研实证及国际做法,把潜伏期延长为14日。有关潜伏期的修订将连同病名,于今个星期五正式生效。
卫生署强调,在法例修订后,有关此病的其他条文仍然有效,因此医护人员若发现怀疑个案,或化验室出现逸漏情况时,必须呈报卫生防护中心。卫生防护中心亦将去信医生及医务化验所,通知有关法例的修订。
卫生防护中心提醒医护人员,必须对“中东呼吸综合症”保持警觉,为近期到过中东并出现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徵的旅客,作有关病毒测试,对于有腹泻等非典型病徵的病人,医生亦可按临床诊断是否怀疑个案,并适时通报。卫生防护中心亦呼吁市民,如从中东地区返港并出现呼吸系统病徵,须尽早求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