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8月7日讯 地政总署助理署长林嘉芬与丈夫联名购买锦田土地,并获城规会批准增加可建楼面面积,被指可能涉及利益冲突。地政总署指,林嘉芬在2012年买入土地后7日内,已向署方书面申报,并每两年申报投资纪录,目前未有证据林嘉芬利用内部资料进行买卖,而署方将检视目前申报机制,避免观感上引起疑虑。
地政总署发言人回应指,林嘉芬在2012年买地后7天内已向署方作书面申报,她及配偶以1880万元买入元朗土地作自用及出租用途,并每两年申报有关投资纪录,而署方亦向她发出指示,要求避免参与任何涉及有关土地的政府行动或建议的讨论或决定,若在履行职责时遇到有私人利益冲突,须向上司报告。
不涉及收地计划
发言人又指,锦田南及八乡土地用途检讨由规划署进行,地政总署的角色主要是透过元朗地政处及铁路发展组提供意见,而林嘉芬购入的土地不在检讨的范围内,亦不涉及已批或拟议的收地计划,目前未有证据显示她有利用内部资料进行有关买卖,强调林嘉芬没有亦不能处理元朗地政处提交的重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申请,有关申请由隶属另一位助理署长的组别处理。
至于林嘉芬向城规会申请增加土地可建楼面面积,发言人指,即使林嘉芬的规划申请在城规会通过,但仍需获署方批准,强调在审议时,会审视包括项目可容许的重建规模。署方将检视目前申报机制,避免观感上引起疑虑。
公务员事务局表示,已就公务员防止及处理利益冲突及申报投资等事宜制定一般指引,各决策局和部门可因应运作需要制定附加指引,如证实有公务员有不当行为或违规情况,当局会按既定机制处理有关纪律事宜,局方不会评论个别个案。
昨日有报道指,林嘉芬两年前在发展局公布检讨元朗锦田土地用途后两个月,与丈夫在锦田联名购入一幅逾8万平方呎土地。发展局今年4月公布,计划将锦田发展成可居住10万人口的新市镇,林嘉芬与丈夫所购土地位于检讨范围附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副主席谢伟铨认为,政府官员应该避免在自己管辖范围买入土地。有立法会议员认为,林嘉芬若以公务身份得知有关资讯,可能违反公务员指引。林嘉芬目前正在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