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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国良:在囚人士作息有时为重投社会做准备

“铁窗生涯”令人闻之生畏。可是,在囚人士在围墙内如何度过失去自由的每一天,却又是普罗大众感兴趣的话题。诚然,在囚人士于惩教署监管下展开严格的纪律生活绝不会舒适,生活作息大小事项都有统一时间,强制参与工作更是重要的一环。其实,如此严苛就是希望在囚人士在极有纪律的生活模式中,培养有规律的生活和工作习惯,为将来重投社会、降低再犯罪机率做好准备,从而达致惩教署“保障公众安全、减少罪案”的工作目标。

在囚人士每天均有不少于一小时的日常运动时间 记者 林良坚 摄

  大公网10月23日讯(记者 李兆德 陈璁) “被法院判监人士,若法院没有特别指令,在囚人士便会由‘分类及编级委员会’按年龄、姓别、背景、犯案、刑期及其他健康或个人因素,编配到合适的监狱和设施服刑。”惩教署助理处长(行动)林国良表示。

  无论在囚人士过往是亿万富翁还是积犯,由被送进监狱的第一刻起,都会获得公平待遇。新收纳在囚人士会被安排接受启导课程,包括讲解监狱和设施的日常程序、权利和福利事宜、规则及规例等内容。他们亦会获发“在囚人士须知”小册子,载列包括条例及规则、探访及书信安排、上诉和法律援助、福利、投诉权利和渠道、工作、工资、医疗及心理服务等资料。

  与此同时,新收纳在囚人士会获分配一个编号,再次服刑的则会沿用其第一次定罪的在囚人士号码。编号是根据署方将在囚人士的资料输入“服刑记录资料系统”后,由电脑系统顺序编排而来,署方不会按在囚人士的个人喜好而编配号码。

  健康理由外必须工作

  在囚人士会被要求早上6时半左右起床,并统一于晚上约10时熄灯睡觉。日间的十多个小时,除吃饭和傍晚时分可进行康乐活动外,其馀时间大多会被安排参与工作。林国良表示:“按《监狱规则》第38条,成年在囚人士除因健康理由获得豁免,否则必须从事有用的工作,工作时间为每天至少六个小时而不多于10小时。”

  工作种类包括印刷、造鞋、制衣等等,每个工场均驻有专责导师指导在囚人士工作。“在囚人士过往的工作经验是分配他们到不同岗位的其中一个考虑点。”林国良举例说,在囚人士被定罪前从事理发工作,在院所内获分配理发工作的机会便相对提高。

  • 责任编辑:晃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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