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7月16日讯记者张婕舒报道:环境咨询委员会昨午讨论立法规管远洋船在港停泊时转用低硫燃油一事,提案得到所有环咨会委员的支持,有望在2015年初生效,使本港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环咨会提案要求所有远洋船在香港水域停泊时必须转用低硫燃油,即燃油含硫量在0.5%或以下。除非特殊情况,所有的远洋船必须在到港时立即开始转油工作,并在1小时内完成,之后持续使用低硫燃油至离港前1小时。环咨会预计今年底或明年初会将新规订提交立法会,新条例将在2015年1月生效,实行后估计将减少14%的二氧化硫排放,提升空气质量,减少对港口周边居民的影响。环咨会建议船隻拥有人在此18个月内对船隻进行改造,做好转油准备。
据悉,数量庞大的远洋船已成为香港空气污染主要源头之一,2011年全年共录得3.2万馀远洋船在港停泊,全港船泊排放二气化硫及悬浮粒子数量中,远洋船分别佔80及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