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香江:大学校园绝不能成为播“独”沉渣泛起场所

  文\屠海鸣

  大学是求学问长知识之地,绝非违法者的庇护所;大学是学生学法识法之地,决不能变成违法乱纪的法外平台;大学是培养社会栋樑之地,岂容成为“港独”的温床!

  令本港市民十分气愤的是,踏入九月开学之际,本港各间大学再度出现“港独”沉渣泛起的迹象。先是在中文大学校园出现大规模的“港独”标贴,其后城大、理大、教大等大学校园的所谓“民主墙”上,不断出现“港独”标语。这一现象绝非偶然,背后反映的是“港独”及幕后的政治势力,意图利用开学之际发起新一波政治对抗运动,以破坏香港逐渐恢復的和谐稳定,践踏香港已经形成共识的法治环境。这是向全社会响起新警号。必须指出,“港独”无关言论自由,违反法律更触碰到政治底线和法律红线。习近平主席今年七一视察香港时就明确指出,“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当前这股鼓吹“港独”的歪风、邪风、黑风,尽管打着“言论自由”幌子,尽管得到众多反对派的“包庇”,但难掩其分裂国家破坏香港社会利益的目的。香港是法治之所,绝不会允许这种严重破坏香港社会福祉的言行继续下去,在“港独”进一步演变成暴力行动之前,必须採取必要手段予以遏止。大学管理层必须承担起第一责任,特区政府也应採取及时果断措施。遏止“港独”言行就是向学生利益负责、向全社会利益负责,没有妥协的馀地。

  过去一段时间,尤其是一些违法的极端分子先后被判即时入狱,在反对派阵营中引起极大震动。然而,香港极端势力绝非普通的本地势力,背后实是有着复杂的外部势力操纵的因素,他们不可能就此放弃乱港的目的,也不可能就此善罢甘休从此绝迹。相反,为求进一步煽惑年轻人、进一步“鼓舞士气”,他们需要发起新一波的“港独”行动,而刚开始新学季的大学校园,无疑是这些行动的最佳场所,既可以迴避法律制裁,又可以吸纳“新血”。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出现了“港独”标语事件。

  “港独”校园横行岂可纵容

  本周一,也即大学刚开学的第一星期,中大校园文化广场、“烽火台”、康本国际学术园、李兆基楼天桥及陈震夏宿舍大堂等地方,被挂上与“香港独立”相关横额或海报等宣传品。“烽火台”上黑布白字的横幅,触目惊心。经过反对派喉舌以各种平台的宣传以及幕后的联动之后,逐渐在其他大学校园出现。但无论是在哪间大学,出现这一标语的同时都有一个共同点,即没有人公开承认自己的行为。这种“既要威又要戴头盔”的做法,正好说明了“港独”的违法本质。

  然而,如此大规模的宣扬“港独”言论的出现,已经对社会尤其是对新开学的大学校园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原本已逐渐平静的校园,再次陷入巨大的政治漩涡当中,势必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与科研工作,也势必对大学新生乃至中学生产生恶劣的示范作用。

  但令人感到极其失望的是,身为大学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大学本身的管理层在事件出现后并没尽到应有的管理义务和责任。例如,任内最后一次主持典礼的校长沈祖尧,在回应校园被挂上“港独”横额时声称,大学是有言论自由的地方,“只有在不犯法、不阻碍其他人正常学习的环境之下,校方都不会有很大反应,但希望同学用和平、理性方法表达自己意见,不做犯法的事。”而其他大学,也仅仅是除去标语,却没有发表任何谴责、驳斥、批判的言论。明明“港独”是在挑战甚至是践踏香港社会核心价值的极端言行,何以会被形容为“言论自由”?对这些言行的不作为,就是对“港独”的纵容;对这些违法言论的不作为,就是对违法者的鼓励。大学管理层何以如此任由“港独”言论在校园内氾滥?这是不作为还是有意包庇?市民需要有一个答案。

  触碰底线无关言论自由

  “港独”言行无论是实际行动还是言论主张,都已经触碰到了政治底线和法律红线。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里,香港社会就已经作出了大量的讨论,并得出一个高度的共识,即“言论自由”不是“港独”的藉口,违反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这项基本原则就必须取缔。这也是近一年来“港独”如过街老鼠的原因。今年七一期间,习近平主席在视察香港时更是非常明确指出“不能触碰的底线”:“始终准确把握‘一国’和‘两制’的关系。‘一国’是根,根深才能叶茂;‘一国’是本,本固才能枝荣。‘一国两制’的提出首先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在中英谈判时期,我们旗帜鲜明提出主权问题不容讨论。香港回归后,我们更要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在具体实践中,必须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坚守‘一国’原则,正确处理特别行政区和中央的关系。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习主席的话,已经将问题讲得非常清晰、非常明确、非常深刻!

  世界上绝大多数单一制的主权国家,都有禁止分裂国家的宪制法律。而尽管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具体规定,但对于鼓吹分裂的言论都有严格且清晰的限制,言论自由虽然获得保障,但一旦触及分裂国家的红线,都会被明确制止。这是基本的政治常识。香港作为国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基本法对香港所要遵循的宪制秩序作了明确的规定,任何人试图挑战这一原则,也就是试图与七百万市民为敌。而过去一段较长时间里,极端势力恰恰是以“言论自由”作为挡箭牌,不断游走于政治与法律红线,一次又一次以极端言行去试探社会所能接受的最终底线。当前本港大学所出现的“港独”标语,也正是这一试探的新尝试,如果我们不予立刻制止,必然会有更多、更严重的事件发生;如果我们对“港独”予以“包容”,就是对全香港市民的“残忍”;如果我们对这种非常明显的违法行径看成是“言论自由”,这是在纵容冲击和破坏法治。这是大是大非的底线、原则,不得含糊、不能纵容、不容出现!

  违法学子切勿断送前程

  “港独”势力为何不敢公开承认自己的言行?关键之处在于,这不仅是在踩踏政治底线,更已经构成了对法律的违反。香港是法治之地,任何人士不论年龄或背景,都必须守法及合法地行使其权利和自由。事实上,基本法第三章有关“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内,第四十二条清楚列明“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有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的义务”。诚然,基本法第二十七条订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不是完全没有限制的。

  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人人有发表自由之权利,但有关权利之行使,附有特别责任及义务,因此得予以某种限制,而且以法律规定,并为下列各项内容所必要者为限:(一)尊重他人权利或名誉;(二)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风化。本地法律《香港人权法案》第十六条亦有同样的表述。换言之,“港独”不仅违反基本法,更违反本地法律。

  更重要是,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0条,任何人若“发表煽动文字”,或“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製煽动刊物”等,首次定罪可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两年,其后定罪可处监禁三年,煽动刊物则予以没收并归予官方。而该条例的第九条,更有明确列明任何人试图“激起叛离中央政府”的言论,都属违法行为。显而易见,在大学校园内所出现的这些“港独”言论,早已非“言论自由”所能包庇,而是已经构成了违法被检控的事实基础,用一句法律术语即“表证成立”。大学生参与这类张贴或鼓吹“港独”标语言论的行为,都极可能为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试问谁想刚踏入大学校门或还在大学课堂求学,就成为“阶下囚”?青年学子莫成为“港独”及外部反华势力的棋子,白白断送大好前程,暴力冲击立法会大楼的十三名在囚者就是最深刻的反面教材。

  本港大学校园连番出现“港独”标语,是给全社会响起的新的警号。“港独”极端势力正在发起新一轮的政治行动,香港社会也可能因此陷入新一轮的政治动盪,令人忧虑。在大学校园播“独”刚刚开始之际,各有关部门都应採取必要手段。我们不希望大学成为“港独”的庇护所、瘟疫的“培养皿”、违法的试验场!依法採取应对措施,这是全社会的共同要求。在大是大非底线和原则问题面前,不容妥协、不容小觑、不容退让!

  (本文作者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常务副会长、港区上海市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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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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