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爱”也不是护短本钱

  文/关昭

  黄之锋等三人被覆核判处即时入狱后,连日已被分派到适当的地点服刑,昨日有传媒拍摄到黄之锋因另案以“光头look”出庭应讯,罗冠聪、周永康则身穿啡色囚衣及被锁上手铐上车。这些镜头,看了当然不会令人舒服,而作为他们的父母和家人,更会难禁心酸。

  父母爱子之心无微不至,广东俗话所云“癞痢头儿子都是自己的好”,但当然,为人父母者,在任何情况下,教导子女做一个守法公民,都是一个最起码的责任,不能因为子女在法律面前碰了壁、付出了代价,就要去质疑、否定法庭判决以至整个司法制度。这样做是不公的,更是有害的。

  本港司法制度和法治精神,是港人社会共同财富和永续繁荣安定的最大保障;对黄之锋等人的父母家人,如果是出于爱子之心而有一些情绪化之论,市民可以理解和体谅,但如果因此而把言论上升为对特区政府和司法制度的攻击,以至对个别官员的人身攻击,那就岂止不公,而是近乎无理取闹了。

  日前,有一位家长在电台节目中公开批评特首林太,指她在强闯政总东翼前地事件发生之后才与学生会面,而不是事先向他们作出“争取民主理想也不可违法”等劝喻,是什么“搞错时序”,还要加上一句“不要以母爱作政治本钱”云云。

  事实是,黄之锋、罗冠聪、周永康三人虽然年轻,但不是三岁小孩,是不是林太不向他们指出实现理想也不可违法这一道理之前,他们就是什么也不懂的“白纸一张”?作为父母者难道就没有责任从小教导子女不要违法,而要等待官员去代为执行什么“时序”?

  事件中,为维护司法制度和法治精神,林太是正直敢言的,不需要以“母爱”作为“政治本钱”;同样,“父爱”也不应该被用来作为博取同情和护短的本钱。

责任编辑:李孟展 DN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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