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就西九高铁车站“一地两检”问题,据权威人士透露,一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两地《合作安排》作出批准决定后,特区就无权推翻,法院不能再进行司法覆核,即使特区立法机关不通过,也不可能改变人大的决定。
在一些议题的争议上,论者往往喜欢以“一锤定音”来形容某一方决定的权威性;那么,在高铁“一地两检”问题上,人大决定不可改变,就真的是百分之一百的“一锤定音”。
事实是,“一地两检”,实质上就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落实,因为高速铁路网络属全国性部署,并不仅仅是一个“搭车”的问题,高铁贯穿东西、连系全国,更伸延到“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性部署,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国策。从本港来看,特区实践“一国两制”方针,“一国”是“两制”的大前提,国家部署高铁战略,特区自是要紧密配合,不能抗拒、不可不搞。而香港特区要搞高铁,需要解决两地通关的问题,否则高铁就不成“高速”而是“低速”了,那么,“一地两检”就是唯一的选择。
因此,说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在“一地两检”问题上“一锤定音”、不能改变,在法理上就系“一字咁浅”、“一字咁简单”。
按特区政府的“三步走”安排,“一地两检”由特区政府与内地相关部门达成《合作安排》是第一步,第二步就是呈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三步就是进行本地立法。一旦人大批准之后,“一地两检”在法理上的地位已经确立,各方不可再在法理上对之作出否定或挑战,包括特区法院不可再作司法覆核。因为特区司法机关无权“覆核”全国人大的决定。
至于说,立法会要在本地立法上“玩嘢”,那么,只可能阻碍“一地两检”的具体实施,不可能推翻人大的决定。而拖延高铁通车,受害的是特区各业和香港市民,反对派是在和港人“过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