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屠海鸣
备受关注的广深港高铁香港段通关安排昨日出炉,全港市民所期待的“一地两检”将参照深圳湾口岸模式,即在高铁总站地下两层设立“内地口岸区”,以“租赁”方式租予内地有关部门,实现“同层两检”的最优便利化目的。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表示,将以“三步走”的方式完成相关法律过程,即两地达成合作“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及确定该安排、特区立法会完成本地立法。客观而言,这不仅符合“高铁效益”的最佳方案,也是符合“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的最佳方案,更是符合香港整体社会最大利益的方案。随着昨日行政会议的拍板决定,标誌着香港朝着“高铁机遇”迈出坚实的一步,香港未来也将迎来崭新的发展前景,令人称赞、令人期待、令人振奋。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都期盼,立法会各政党应放下歧见,以“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和香港最大的利益为依归,尽快支持通过方案。但有反对派为图在立法会补选中获利,以所谓的法律程序、政治行动去妖魔化“一地两检”,甚至是推倒高铁,值得市民高度警惕。习近平主席视察香港时曾指出“苏州过后无艇搭”,香港已不能再错过如此重要机遇,高铁“一地两检”势在必行;市民和中外旅客尽快搭乘广深港高铁也一定会行稳致远。
高铁“一地两检”之所以如此受到全港关注,不仅仅是因为涉及数百亿元的公帑建设是否“得其所值”,还在于当中涉及许多重大的法律与政治问题。一些市民出于对法律问题的不太了解而对“一地两检”产生不必要的质疑,完全可以理解。但是,问题摊开来仔细分析,道理也会愈辩愈清晰。特区政府以非常负责任的态度,以全面听取意见的施政理念,以高度透明的决策方式,在内地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共同协商推出了最终的“一地两检”方案,最大程度上化解了市民疑虑,最大程度上发挥了建造高铁的最大效益,最大程度上维护及巩固了香港特区利益。
“三步走”步骤符合基本法
香港是法治社会,任何重大决策都必须以符合法律为第一要务,更何况“一国两制”与基本法是香港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与最高本地法律,因此,“一地两检”首先必须经得起法律的一关。当然,“一地两检”并非全新事物,不论是国际上还是香港与内地合作的经验上,都有不少宝贵的参照;前者有美加、英法的合作通关,后有深圳湾口岸的“香港租赁”的模式。但此次在香港境内实行,仍面对不少棘手问题。最核心的一点是,推出的方案能否符合基本法、会否对本地法律造成冲击;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新的法律解释,还是对基本法附件三加入新的全国性法律等等,都牵涉复杂的决策与政策性思考,考验特区政府,也考验内地有关方面。
依据昨日袁国强司长所表示的,最终方案会以“三步走”的方式实施“一地两检”:第一步,内地与香港达成《合作安排》,而《合作安排》的内容包括口岸区的设立、“内地口岸区”的范围及管辖权等事宜。在《合作安排》的框架下,香港与内地同意在西九站设立口岸,日后由双方分别按照各自法律,对往内地和香港的出入境人员及其随身物品和行李物品办理出入境边防检查、海关、检验检疫等出入境监管;第二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合作安排》作出批准及确定;第三步,特区立法会表决通过本地立法条例,并在香港实施。这三个步骤既充分符合了“一国两制”框架及基本法要求,同时也满足了特区的法律要求;更难能可贵的是,减少了不必要的法律冲击。一如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所指出的,这是符合基本法的方案。
最大程度维护香港特区利益
高铁的兴建,本身的目的就是要香港连通国家的交通网络,以提升香港的区域竞争力,如果没有“一地两检”,这一目的也就无法实现。因此,整个“一地两检”模式的商讨,其出发点与落脚点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香港的整体利益。整个过程中,既全面体现了中央政府的关心与支持,也完全体现了内地各有关部门对香港的大力配合。可以说,昨日行会通过的方案,如果没有中央与有关部门的支持,是不可能成形的。而在磋商期间,在符合基本法的大原则下,更是处处维护了香港的利益,内地能做的,都会尽量去配合。实际上,只要仔细去阅读政府公布的方案,便可以发现,香港没有损失任何事物,反而获得了较深圳湾口岸类似安排更多的“利益”。
例如,相较于深圳湾口岸将整块土地租赁予香港,此次方案只是将西九龙总站约四分之一面积作为“内地口岸区”,而内地人员只能依据《合作安排》和内地法律在“内地口岸区”履行职责,并须留在规定区域执行公务,不能进入香港特区境内执法,在香港特区境内没有执法权。换言之,内地人员只能在特定的“内地口岸区”内就特定人物执行职务,在“内地口岸区”以外不能行使职权。不仅如此,“内地口岸区”的设立不影响广深港高铁香港段的建造及施工权、服务经营权及营运和监管,亦不影响其运作相关的资产及设施的权益,而这些事宜仍由香港特区依特区法律处理及依照《合作安排》行使管辖权。换言之,当前的方案是最大限度维护香港特区整体利益、维护高铁香港段的效益、维护市民出行的便利的方案。不理解到这一点,也就无法领悟“一地两检”安排的本质。
极端政治化断送香港发展动脉
不论站在何种政治立场上,只要就事论事去看待问题,尤其是平衡高铁效益、现实要求、发展规划等因素上,当前的方案是最佳方案,事实上也已经没有比此更好的办法。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反对派中一些人士无视基本事实与法律要求,依然在不断“妖魔化”“一地两检”,例如指称是“割地卖港”、“内地人员跨境执法”云云。以这种态度去面对香港整体民意、面对高铁之于香港的重要性,是可笑的,更无法不令人质疑其个人目的。所谓的“割地”,是彻头彻尾的政治哗众取巧术,完全错误。这是基本法的常识问题,亦是对国家主权原则的认识问题。香港本身就是国家不可分割的部分,基本法亦规定,土地为国家所有,又岂会出现“割地”问题,更何况“谁向谁割地”、难道中央自己割地给自己?当中荒唐之处,不言而明。而所谓的“跨境执法”实属无稽之谈。
更离谱的是公民党,该党昨日极尽误导之能事,罗列众多似是而非的“例子”,攻击方案“摧毁香港法治制度的完整性”、出现“移动边界”,并声言“必竭尽所能,採取任何可行的方法,反对方案”云云。公民党的所作所为,根本是在散播“恐惧”,以达到推倒高铁、推倒这一关系香港未来发展的重大建设与安排的意图,为他们即将参与立法会补选而谋求一己私利。这种为反对而反对,为攻击而攻击的极度自私做法,罔顾了香港七百多万市民的整体利益,必将遭到市民唾弃。正如袁国强司长昨日记者会上所指出的,高铁“一地两检”本质上是推动香港的发展,“绝非中央指令”,而将一个交通运输的技术性问题,过分政治化,对香港没有任何益处。
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为什么对香港如此重要?关键在于,它将香港连接上了无限广大的发展空间。高铁通车后,会连接总长现已超过两万公里的国家高铁网络,使来往香港与内地各大城市的时间大大缩短,从香港到广州只需48分钟,到北京也仅八小时多,既有助加强香港与内地各方面的连繫和民众交流往来,并促进经贸、旅游及专业服务的发展,带来庞大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因此,高铁将从根本上提升香港的整体竞争力,巩固香港作为区域枢纽的地位。否决“一地两检”,香港必将是最彻底的输家。
习近平主席在香港回归20周年大会讲话时指出:“实践充分证明,‘一国两制’是歷史遗留的香港问题最佳解决方案,也是香港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是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的。”今天,相信广深港高铁的“一地两检”办法,也是“一国两制”下最佳解决方案,也一定能行得通、办得到、得人心的。香港一旦错过了唾手可得的黄金机遇,未来不仅成为国际笑话,更会断送七百多万市民的根本福祉。
(本文作者为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香港总会常务副会长、港区上海市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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