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香港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昨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发表讲话时强调,在“一国两制”下,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权力关系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而不是分权关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高度自治”为名对抗中央的权力;要始终坚持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特区管治团队必须由爱国者组成。香港回归祖国已经20年,基本法作为落实“一国两制”的宪制性法律,也在香港实施了20年。张德江的讲话全面总结了基本法在港实践的经验,深入阐述了实践基本法的基本规律,清晰指明未来实施基本法的重点方向,有利香港各界凝神聚力,攻坚克难,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走样、不变形,既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和发展,也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要全面准确贯彻实施基本法,首先必须牢牢把握“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正确处理中央和特区的关系。基本法规定,香港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不仅要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而且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牢固树立国家观念是香港实践基本法的核心要求。张德江指出,中央与香港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不是分权关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高度自治”为名对抗中央的权力”,正是维护中央与香港良好关系的核心问题,更是保障“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香港长治久安的关键。看清了这一点,香港各界更明白,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的宪制性责任,必须依法遏止“本土自决”、“港独”等危害国家统一的行为。
“一国两制”下,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是中央落实基本法、实施对港全面管治权的最重要抓手。张德江强调,要始终坚持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特区管治团队必须由尊重中华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不损害香港繁荣稳定的爱国者组成;要将学习掌握基本法的水平作为香港任用和评价公职人员的重要标准,提升管治团队的国家观、大局观和法治观。这是香港回归20年来实践的重要启示。管治是实践基本法的最核心问题,行政长官和管治团队都是爱国者,包括立法会议员、法官在内的公职人员正确认识基本法,立法机构、司法机构依照基本法设计的政治制度,共同维护行政主导的正常运作,携手提升管治成效,才能保证全面准确贯彻实施基本法,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这也是中央对香港全面准确落实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殷切期望。
由于存在一些模糊认识,甚至因为一些别有用心的歪曲和误导,本港社会对基本法的理解出现了一些偏差、误解。对此,张德江强调,要加强基本法宣传教育,维护基本法的权威。的确,借助香港回归20周年的契机,在全港开展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再教育、再启蒙,加强对青少年的国情教育和法治教育,把基本法教育的工作普及化、长期化,深入人心,匡正祛邪,纠正对基本法似是而非的“另类”诠释,对于帮助港人正确理解、贯彻基本法意义重大,包括特区政府、教育界在内的香港全社会都应坐言起行,视为使命,迎难而上。
基本法是一项宪制性法律,是香港管治的宪制性安排。把基本法的宪制性安排具体落实,对香港的良好管治、持续成功落实“一国两制”具有把关、规范作用,因此需要对基本法的实践作出更具体的制度化安排。张德江指出,围绕对特别行政区法律备案审查权、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任命权、基本法解释权和修改权、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问题决定权、中央政府向行政长官发出指令权以及听取行政长官述职和报告权等,要制定和细化有关规定,健全落实基本法的具有操作性的制度和机制,确保基本法得到全面准确贯彻执行。对基本法落实作出针对性、前瞻性的细化规范,令操作性更强,有利于完善基本法实施机制,用实用好基本法。
“一国两制”没有先例可循,落实基本法的过程难免遇到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央全面回顾、审视香港落实“一国两制”、实践基本法20年的历程,总结出规律性的经验,为香港更好地落实“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指路立牌,可以帮助香港解决深层次矛盾、突破困局,把握国家快速发展的巨大机遇,集中精力谋发展,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共创光明未来。
(本文为香港文汇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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