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三子”终于“落镬”

  文/关 昭

  九名曾参与二零一四年违法“占中”者收到警方通知,他们将被以“公众妨扰罪”等罪名起诉。警方要求他们后天(二十七日)到警署投案,否则将于二十八日上门拘捕。

  据了解,九人中包括三名“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他们将会被控串谋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共三项罪名。其馀六人将会被落案起诉公众妨扰罪。

  据悉,此次警方是根据律政司的回覆而作出的预约拘捕。

  有关报道,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三名“占中”搞手,将会被正式拘捕、落案起诉和送上法庭,真是大快人心、人心大快的消息!

  事实是,“占中”事件发生至今已两年多时间,其间又发生了旺角黑夜暴乱事件,而迄今已有过百人被拘捕,其中有些已被判刑入狱,或接受“社会服务令”。

  但直到昨天,戴耀廷等三个“占中黑手”,除了曾经前往警署报到外,一直未见真正被落案控告,以致令不少市民深感不愤,“虾兵蟹将”要坐监、“社服”,为何三个“搞屎棍”却可以逍遥法外,继续当其大学教授讲师、教会牧师,最近还再发起什么“全民公投选特首”,继续作恶,难道真是“窃鈎者诛、窃国者侯”?

  如今好了,戴耀廷等三人终于要面对司法,要尝到站上“被告席”以及被依法惩处的滋味了。事实是,从已经被依法判刑的一些案例来看,参与“占中”者尚且难逃罪责,这三名“搞手”最少被控策划、教唆、参与等三项罪名,罪名不轻,刑期应该是逃不脱的了。

  对此,律政司发言人昨日强调,刑事检控时不向行政部门事先知会,而此次检控行动亦没有如传闻中指事先通知候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正如其他刑事案件,律政司一般在尽快的情况下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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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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