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弭裂痕需法治 团结社会要原则

  文|张 炎

  昨日是林郑当选后的第一日,她立即以特首当选人的身份与特区行政、立法、司法的负责人会面,亦到五个地区“谢票”,感谢市民的支持。林郑的这些举动,实际上是在落实其“修补裂痕”、促进相互理解的竞选政纲。与此同时,律政司正式以“公众妨扰罪”等起诉九名参与非法“佔中”的人士,反对派攻击称这是“政治检控”、不利“弥合撕裂”云云。

  必须指出的是,要弥合社会裂痕,不可能是以牺牲法治为手段;要团结社会,不可能毫无底线去做。惩治“佔中”是法治的彰显,是最能团结社会、弥合社会撕裂伤痕的方法。如果反对派真想修復社会裂痕,就应当支持这一维护法治的做法。

  林郑以高票当选,等待中央政府的正式任命。而距七月一日正式上任,还有三个月时间去筹备新一届政府人事与政策等事宜。她在当选后强调的最重要一句话是,急需修补社会分化与裂痕。为了落实这一政纲,她昨日立即落区会见市民。有人形容这是“谢票”,但相信林郑除了要感谢市民的支持外,亦是在传递出希望通过努力去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心。

  惩治“占中”是必然之举

  林郑昨日在街头表示,希望接触普罗市民,日后亦会频密落区。被问到会否承诺每个月落区一次,她说“希望不止啊”。而当到达沙田大会堂时更指出,走遍五区是希望向市民表示自己是“有诚意、有承担”,虽然不是一人一票选特首,但“深深感受到市民支持我工作”。这样坐言起行,香港市民有理由相信,未来五年林郑可以通过努力去充分履行其竞选政纲,让香港拥有真正的社会和谐。

  当然,落区见市民只是最简单的一步,日后还有更多的工作需要不断推动。只要反对派能抱以同样的“沟通化解”的态度,问题总能克服。

  问题也正正于此,反对派能否放下政治成见、放下“为反而反”的政治策略,市民未能抱以信心。事实上,就在昨日,律政司正式起诉包括戴耀廷、陈淑庄等在内的九人“公众妨扰罪”。反对派就此在傍晚举行集会,不顾自身违法的客观事实,攻击特区政府是“政治检控”,一些人更阴谋论称“林郑一早就知道”、“是特区政府的政治操作”云云。

  首先必须弄清楚的是,“佔中”主谋至今两年多来一直未得到检控,这是否符合公众的期望?在长达七十九天的非法“佔中”期间,香港的法治与社会治安受到极其严重的破坏,香港号称是法治城市,如果对如此严重的罪行都“视而不见”,这又如何能向公众交代?事实是,当前律政司提出的只是一条相对普通的检控,还有更严重的罪名未有提出。

  据学者分析,构成普通法之下“公众妨扰罪”的元素包括,被告人的行为不是法律容许、行为可能危害公众生命财产,或影响公众可共同使用的权利,例如霸佔公众本来可以使用的地方。

  法官考虑参与佔领行动人士是否触犯“公众妨扰罪”时,要考虑每名被告人作什么行为,不是所有佔领期间的事都可当成被告人所作,亦要平衡集会及言论自由。“公众妨扰罪”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7年,若法庭信纳被告行为超越一般集会和言论自由保障的范围,达到不合理地步,法庭可判处监禁。

  到底“佔中”主谋有没有罪,相信有起码法律认知的市民都会有准确的判断。反对派反对提出检控,这完全可以“理解”,问题在于,持这种立场的所谓“泛民”根本就不是在站在维护法治的立场,而是“党同伐异”的政治压倒一切的心态。这是不可能有助社会化解予盾,更遑论修补裂痕了。

  团结不可能无原则底线

  林郑昨日在回应这一问题指出,“大家都知道按照《基本法》,检控工作是由律政司独立来进行的,所以不论作为当选了的行政长官或者是将来上任的行政长官,都不应该干预这些独立进行的检控工作。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都应该尊重法治,所以这将会是我继续秉持的原则和要维护的核心价值。”

  没有人否认现在香港社会撕裂严重,但大概也没有人会否认“佔中”对香港造成的严重破坏。要修补社会裂痕、重建互信,必须要有一条标准与底线,这条底线就是香港赖以成功的“法治”基石。此次依法提出检控,最终是否罪成,会由法庭来决定,如果反对派真的无罪,法庭也会有公允的判决。但目前却连律政司“提都不能提”,又是何道理?

  团结社会是一条漫长的道路,市民相信香港首位“女特首”人选林郑月娥可以通过努力去推动达到。但市民也会认同,团结必须是要有底线的,“港独”祸港殃民,必须严惩打击,绝不能养痈为患;违法如“佔中”、“旺角暴乱”者,必须严惩。这才能维护社会的根本和谐。

  作者为智库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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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亚会 史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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