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坚
特区政府依法阻止鼓吹“港独”的人士取得第六届立法会候选人资格,这是遏制香港政治基本矛盾恶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然而,即使主张“港独”人士进不了新一届立法会,不等于他们在香港销声匿迹。相反,他们会在社会上与可能成为立法会议员的“本土派”人士桴鼓相应,把“香港自决”与“港独”进一步勾连。何况,遏止“港独”只是解决香港政治基本矛盾的任务之一;即使“港独”势力消退,香港政治基本矛盾依然存在。
政治与社会矛盾相互纠缠
香港政治基本矛盾自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开始暴露,始作俑者是伦敦在1984年宣布向香港引入代议政制、以“还政于民”对付香港回归。如今,这一政治矛盾不仅越演越烈,而且,与香港愈益恶化的社会矛盾相纠缠。
长期以来,香港社会呈分层结构─有阶层差异而阶级分野模糊,不少香港居民既受雇于人也自做老板,开设公司易如家常,且有生意可做。但是,近20多年来,经济转型蹉跎,贫富差距扩大,社会向上流动停滞而向下流动宽松,不仅自做生意难,而且受雇于人不易。社会分层结构扁平化的结果是,阶级对立愈益尖锐。
近5年来,香港政治基本矛盾与社会阶级对立相互推动形成恶性循环,使第四届政府管治和施政十分艰难,也向政治团体提出严肃挑战。
在业已展开的第六届立法会竞选中,不仅建制派政治团体,甚至传统反对派政治团体,都以有所不同的措辞强调参选是“为香港”。但是,如何“为香港”则南辕北辙。前者强调贯彻“一国两制”,后者认为必须强化“香港自主”,有的甚至认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主张的“香港自决”。斗争焦点依然是香港管治权,此所以反对派以“ABC”(Anyone But CY Leung)为幌子,企图趁机为其心目中的代表争夺下任行政长官造势,而建制派大多数坚持区分立法会竞选与行政长官竞选。
政治团体不能空谈“为香港”,而是必须为解决香港政治矛盾和社会矛盾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在2015年6月关于普选行政长官的政制发展受挫后,传统反对派分裂出一些人,分别组成两个新政治团体──民主思路和新思维,探求香港政治“第三条路”亦即“中间路线”。这些人的用心不可谓不良苦,但是,缺乏清晰的政治理念来为自己定位,也缺乏坚毅的政治品格来为自己造型。7月22日,新思维两名副主席联同3名执行委员和5名党员共10人宣布退党,便是不可忽视的例证。凡是读过笔者文章者均知道,我是不相信在两大对抗政治阵营之间有所谓“中间派”和“第三条路”的空间。“为香港”,只能坚持全面准确理解“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与时俱进地推进“一国两制”。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对待香港政治基本矛盾是站在同一阵线的政治团体,却不能在对待香港社会矛盾上采取共同立场。传统反对派亦称“泛民主派”,除了在“拒中抗共”鼓吹“真普选”上一致外,在社会议题上存在着分歧。在建制派中,工联会既坚持爱国爱港又维护劳工利益,自由党、经民联等则代表老板利益。
强化“为香港”理论基础建设
目前的情势是,传统反对派内部即使在社会议题上有不同意见,但服从他们在政治问题上的共同立场。最新例证是,第五届立法会最后阶段审议政府提交的《2016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医学界立法会议员梁家骝“一夫当关”,以不断制造“流会”和“拉布”将其拖死,反对派其他议员即使有微言却未加阻止。相比较,在“标准工时”和“强积金对冲”议题上,建制派中间的工联会与自由党、经民联等至今不能取得共识,这是一个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7月23日,香港中文大学全球政经硕士课程导师袁弥昌在《明报》“观点”版发表《全面的“第三条路”才刚开始》称:“去年所谓‘中间派’或政治的‘第三路线’在港冒起之际,正值政改失败、社会严重分化、陆港互信跌至新低,因此只能实践局部、纯政治性的‘第三条路’──成为建制派与泛民主派之间的‘中间派’,藉此修补裂痕、另觅出路。然而,众多证据均显示,香港的深层次矛盾实非纯政治性,乃具政治经济一体两面,两者紧密相连、难以分割,非得以一整套的政经主张与实践来解决不可──践行一条更全面完整的政经‘第三条路’势在必行。”
袁弥昌的意图是好的,但是,现实可行性存疑。从传统反对派分裂出来的一小部分人不可能开拓香港政治“第三条路”,而建制派无法调和阶级对立,试问:谁具有既调和政治矛盾又调和社会矛盾的能力?
笔者如此说不等于对香港前途表示悲观,而是希望香港社会各界解放思想,为解决香港面对的政治矛盾和社会矛盾另辟蹊径。爱国爱港中坚力量需要加强“为香港”的理论建设,只有以深刻的理论为基础,才能提出具号召力的公共政策主张和竞选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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