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慧
“本土民主前线”梁天琦和社民连主席吴文远等,早前分别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目的是挑战选管会要求今届立法会参选人签署“确认书”的决定。昨日高院开庭聆讯,法官拒绝申请人一方要求紧急审理司法覆核“确认书”的申请。
选管会要求九月立法会参选人在提交提名表格时,必须表明会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参选人签署声明时必须清楚明白相关声明内容和法律效果,否则将因作出虚假声明而负上刑责。一批激进老政客出来反对,但主流舆论认为:签署“确认书”,才能理性参选,这更是合法、合理的举措,不能质疑。
何谓理性?美国现代民主理论家卡尔.柯恩(Karl Cohen)教授在着作《民主概论》(Democracy)中的论述,就开宗明义地提醒选民:“理性,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显着特征。”而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就告诫:“理性是感性的高级阶段。”人有理性,才能避免民主选举成困兽争食。香港讲“理性”,就是如下几点:
其一,理性参选就应依法签署“确认书”。基本法第一条写着:“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某些政客怎可扮鸵鸟,视基本法“不存在”、反对“港独”分子必须签署“确认书”,反对“港独”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若不签“确认书”,就不应报名参选。
其二,理性参选就应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没有这最高之理性,就不是尊崇国家和香港的核心价值与共同利益,就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执不休达不到民主的最终目的。遵从基本法规定,才可避免如野兽般的凶残争食,避免“旺角暴乱”,避免只问派别不问是非而改变民主选举的性质和方向,法律的规范和制约才能使选举有效、顺利地进行,这是各派别服“理”的准则。
其三,九月立法会选举摒弃“港独”分子就是理性。我们高兴地看到:香港青少年通过“港独”和英国“脱欧”的反面教育,越来越多人认识到暴乱的危害性,明白“独立”就是孤立,分裂就是分崩离析。故在“七一游行”和“本民前”煽动冲击中联办时不参与,造成激进分子计划惨败。选民自觉维护香港和国家的统一,反“港独”即反“脱中”,否则香港一天也不能安宁。
最后,民主的核心是妥协。柯恩指:“民主是大家的事,但各人若坚持己见,则民主的目的永远不能达到。妥协,是民主的核心。”德国哲学家尼采更告诫:“真理永远不会和绝对者挽臂而行。”反对派参选人必须和中央政府及特区政府妥协,更须与法律和选民妥协。不妥协就不懂民主的核心。要在由中央直辖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参选立法会议员,却不愿签署承认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的“确认书”,这种“食碗面反碗底”,暴露其狡诈和虚伪的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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