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一个名为“香港民族党”的政治团体前天宣布成立,召集人为理工大学学生陈浩天。
尽管香港乃言论自由、表达自由的地方,尽管在香港“讲吓唔会犯法”,尽管前日的所谓“成立大会”只有一个人参加,但在已经回归十八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什么“香港民族党”仍然是一件不能容忍、也不可以容忍的事。
对此,据陈浩天自己透露,“香港民族党”曾经到公司注册处注册,但因“政治问题”被拒绝。
也就是说,所谓“香港民族党”目前是没有注册的“非法组织”,打出此一旗号公开活动也就是非法的。政府公司注册处以政治理由拒绝让“香港民族党”注册,做法绝对正确,值得支持和赞扬。
事实是,言论自由、表达自由,并非“无法无天”、更不是没有底线。香港是法治之区,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辖下的特别行政区,一切涉及宪制和政治的问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宪法、“一国两制”和基本法。
“香港民族”在历史、宪制和现实中均从来不曾存在、也不能存在,完全是子虚乌有,而且,所谓“香港民族”的提出,在宪制和政治上就是要分裂国家、颠覆中央和谋求“独立”,是违反基本法的。
眼前,虽然禁止颠覆和分裂国家的基本法二十三条尚未在港立法,但国家宪法在全国范围内的绝对权威是不容置疑的。
全国人大乔晓阳在“两会”期间就曾提醒:不要以为宪法不适用于香港。
“香港民族党”公开鼓吹“香港独立”和“摆脱中共压迫”,名副其实是一个反动政治组织,特区不能让其成立及公开活动,包括什么参选立法会。“香港民族党”必须依法取缔,不能让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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