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政府可考虑拨款科学园在市区成立“商务发展中心”,协助初创和科技企业 资料图片
文|洪为民
观乎今年财政预算案,身为资讯科技界一员,当然欢迎政府预留五亿元推行“科技券先导计划”,以配对形式去鼓励中小企采购资讯科技服务及产品而提高生产力和升级转型,为每间合资格中小企业提供最多二十万元资助。互联网专业协会欣见政府并透过旅游业议会,以配对形式资助中小型旅行社使用资讯科技。我们也支持政府推出和改善多项资助计划,鼓励更多私营机构投资研发和应用科技,并将本地优秀研究成果转化为具商业价值产品和服务。只是我们的财政预算案,应该提升至长远策略层次,这样长远会令我们在新经济中更具竞争力。
笔者认为“科技券”不只是协助中小企升级硬件,更重要是提升他们应用科技能力,包括应用互联网、手机应用程式、第三方支付渠道,甚至是创新活动能力等。因为最近统计处《创新报告》指出,香港是以服务业主导的经济体,工商机构鲜见直接涉及研发创新活动,二〇一三年只有一成工商机构曾进行创新活动,只有百分之一曾于二〇一四年在市场上推出技术崭新或经显着改良的产品或服务。这方面是需要做多点工作。
政府需有大数据思维
另外,政府虽已透过网站data.gov.hk以数码格式免费发放五千项公共资料,方便业界开发更多流动应用程式,完善现有地理资讯系统,研究连结和整合香港的空间数据。但是我们认为政府需要有大数据思维,建立一个能包括如金融及交通等的跨平台数据标准,并以法例引导公营及私营机构积极参与。目前,银行、专利交通信息缺乏像其他先进国家的指引推动开放数据发展,政府在这方面需要加强工作。
金融科技对巩固香港金融业的未来发展十分重要。预算案表示政府会在投资推广署下成立专责小组,负责举办国际活动,协助初创企业、投资者和研发机构落户香港,也会在“创新及科技基金”为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资助,并划出三千平方米的专用空间,为一百五十间金融科技初创企业提供支援,以及安排三百名大学生到海外大学参与金融科技训练营,这些也是良好举措。可是金融科技法律未能与时并进导致瓶颈,因此应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以政策局层次牵头所有金融科技的发展,而非以宣传推广层次策动。以去年生效的《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为例,它仍未能完全对应当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再者,银行数据系统仍是一个封闭系统,它们没有诱因去开放数据,支付存款详细数据欠奉,信用资料库也未见透明。真正的对应方案还是改革金融数据的环境及平台,做到真正可交换数据及标准。由于立法、要求金融机构开放数据、订立数据标准及设立平台,已属于整体策略层次,超越投资推广署职能,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的带领是十分重要。
网购配送勿与民争利
针对电子商贸,香港邮政会在社区设立自助领件柜,便利市民领取邮递的网购货品。香港邮政会进一步便利网商安排投寄配送;并会继续与贸发局和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合作,为本地中小企提供电子商贸支援服务。由于现时不少快递公司已经有提供集运配送服务,做到既便宜又高效,希望香港邮政、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及贸发局在发展业务,协助中小企发展之馀,要留意避免引来“与民争利”的指摘。
在促进初创企业环境方面,预算案已有不少着墨,《施政报告》也说会在蓬塘多建一个科学园。但由于香港主要商业活动集中在市区,政府可以考虑在市区(例如东九龙),拨款科学园成立“商务发展中心”,协助初创和科技企业作会议、推介活动、融资路演等用途,帮助他们接触更多客户及投资者。
从这份财政预算案中,我们乐见财政司司长理解到互联网改变世界经济格局,并塑造出全球“新经济秩序”,香港也要配合创新驱动经济模式趋势去升级与转型。因此,我们不能用传统思维去迎接创新科技,单单以现有的东西去做小改善是行不通,我们需要的是突破思维,甚至是范式转移。事实上政府应从策略层面去思考,并藉着数据平台、标准、法律、支援基金等项目去实现创新、升级与转型,做到产业、人才、法律、环境及科技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希望大家一同思考。
扫一扫,关注大公网《微香港》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