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巩南:立严法 惩凶徒

  文|乐巩南

  对付乱港狂徒,不能只是市民受到伤害之后,重复发出哀鸣、表示谴责、提醒警惕、提出愿望改善教育;因为这些作乱行为早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已经变本加厉、恶果尽显。若不认真整治这些狂徒,他们以为拿他们没办法,于是他们恶行继续升级。

  元旦旺角暴乱的发生,没有执法人员遇害身亡,纯出于幸运。整治犯事者的“重典”,可以包括笔者之前提出的(英国有实行过的)取消48小时未经审判拘留的限制,和(法国正在立法的)褫夺公民身份,以使大都拥有双重国籍的乱港者,失去本港永久居民身份和权利。

  例如港大学生会发行“港独”校刊经年,鼓吹违法违宪地“兵变以成立独立城邦”,行政长官仅仅提出叫市民警惕,其实应该实质地整治干犯者。虽然2015《国家安全法》未被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以适用于香港特区,可是其中有明文提出港澳台同胞有责任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香港同样要遵守中国宪法,分离判国者的违宪性质不容置疑。所以就算预见不到23条立法获得通过,也要动用其他办法对付,例如特首行政指令。

  “泛民”硬指2017选举特首方案是假普选,漫山遍野张贴“我要真普选”标语以动摇市民的信念。又组织违法“占中”瘫痪商业闹市达79天,结果市民重大普选权利于立法会被否决,而“占中”肇事者仍只是极少数人受到瘙痒都不如、且延后经年的轻微惩罚。政府显然过于被动。当时应该大力宣传普选,和市民广泛沟通指出普选方案,的确是最真实的民主;迅速拘捕违法“占中”者阻止行动;澄清民众误解,且以果断行动维护公众利益,才能赢取强大民望。强大民意迫使下,也许反对派也不敢在立法会捆绑投下否决票,市民已将普选袋入囊中。

  暴徒们反对新界东北发展,居然以铁马击破立法会大楼门窗,企图中断立法会对此重大议案的审议,两年后13名显然衣食丰足的滋事者,只轻判以社会服务令。对这种人,其实恢复使用杖刑处罚,才差不多算是对症下药。

  立法会拉布、点算与会人数以阻碍议事进程,重要基建拨款来不及通过,只见政务司司长在立法会拒绝对施政报告致谢时,哀叹施政被阻碍。应寻求人大释法堵绝拉布漏洞,否则全体港人还要为这些极少数政棍付出多少政治成本?

  一些学生代表表示要寻求“香港独立”,进行“公投”,政界口头上斥之为死路一条,有啥用呢?应当如上述采取行政指令的办法,对公然违法者予以处罚。这不是什么“以言入罪”;因为煽动叛乱是罪行,而煽动主要以言语进行,岂能不究责。

  (作者为前民航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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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明明 D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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