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昨日分别约见建制派及反对派二十多位议员,商讨如何早日结束“版权条例修订草案”的“拉布”局面;与此同时,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也安排了“版权大联盟”负责人与反对派议员见面,沟通意见。
各方如此积极做事,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通过条例修订、议会不再空转虚耗。但是,以目前情势来说,这些努力,不说“缘木求鱼”,最少也是“事倍功半”,因为反对派难道真的不知道版权业界是赞同修例的?真的不知道修订内容其实已相当温和与合理?又难道一再“流会”是因为建制派没有合作“坐定定”而予反对派有机可乘?答案显然都是否定的。
事实是,眼前就一条条例草案而几十次、上百次“点人头”和一再“流会”的事实,问题并不出在什么沟通、理解和协调配合上,而是反对派已经完全丧失了作为议员的责任心和理智,为阻挠梁振英政府依法施政而刻意炮制出来的连场闹剧。激进反对派黄毓民日前在立会因恶骂特首被逐,临离场时曾恶狠狠地抛下一句话:“我要你永无宁日。”眼前事态的确就是“永无宁日”,立会永无宁日、社会也永无宁日。
反对派“拉布”、点人数、制造“流会”,本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这回在版权条例修订问题上却更见变本加厉,日前他们提出要押后审议或成立专责委员会另议,就是一例,难道再议、另议他们就会改变反对的立场了么?
商经局长苏锦梁昨日再次重申,修改版权条例已前后历时十载、公众咨询三轮、两届立会开会共三十五次、与业界及网民开会二十多次,还有大小论坛和网站讯息资料无数,难道眼前还会再有“抽起”或成立什么专责委会的馀地?修订必须按方案提出的六项“豁免”通过,是已殆无疑义的。
至于说,反对派玩弄“点人头”程序,而且一再得逞“流会”,是否建制派也有一份“责任”?这一说法是完全不公平、也并非事实的。事实是,建制派为了克尽议员职责,同时也确想版权条例修订草案能早日通过,更好推动创意产业的发展,在条例二读开始以来是已经尽力配合议程出席会议、避免“流会”的;而更重要的是,建制议员到会,是为了议事而不是其他,更不是为了和反对派“长毛”、陈伟业、陈志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三人明明是在刻意“点人头”,一日点十次、二十次、三十次……,难道建制派就要全日呆等“陪坐”,当“流会”闹剧的布景板和“龙套”?就如前天的会议,建制派议员已到场三十三位,连同主席三十四人,加上提出点人数的“新同盟”范国威,在席人数正好三十五位,符合开会规定,但范国威本人在最后几秒钟竟“逃出”会场,令会议“流会”,这难道能怪建制派议员还不够配合和“落力”吗?正是“佛都有火”,会后谭耀宗怒骂反对派“一个也不到”,又岂是无因?
因此,眼前关键,是立会主席、建制议员和政府都必须坚持依法和按程序办事,审议“版权条例修订草案”,不能“让路”给其他条例而压后再议。按照立会议事规则,一例未完是不能再议另一例的,如果因此而阻碍了其他长者福祉条例以至施政报告、财政预算案的辩论,责不在政府、建制而在反对派,也正好让市民进一步看清他们乱会祸港的真面目,下次投票时“带眼识人”。
本文系大公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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