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昭:大学生竟是纵火狂徒?

  文/关昭

  涉嫌与立法会门外垃圾桶爆炸案有关的六名被捕青年,其中五人昨日已被警方落案控以“串谋纵火”罪,今日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五名被告中,包括树仁大学学生会候任会长、历史系四年级生杨逸朗及候任学生报总编辑、历史系三年级生吴桂龙,两人均曾参与“占中”及“反水货客”行动,是活跃的激进“本土”分子,与“港独”组织“勇武前线”关系密切。其中,杨逸朗还曾当过辅警,在“占中”后退出。

  大学生和大专生,在今日港人社会,当然说不上什么“高人一等”、“出人头地”,但无论是家长、老师以至本人,能够升读大学、大专,总是要付出相当的努力和寄予一定的期望。而从旁人眼中看来,能够念上大学、大专,将来总会有较好的前途,对难得的学习机会要懂得珍惜和善用。

  然而,就是在此一立法会门外垃圾桶纵火爆炸案中,赫然竟有两名大学生在内,两人且是学生会、学生报的会长和总编,读的又是历史系,其个人思考、认知能力和历史文化知识应该是不成疑问的,何以竟会干出涉嫌制造爆炸品纵火、向“垃圾桶”打主意这样荒谬、违法、“没脑”的行为呢?在市民眼中看来,旺角街头“金毛”因为失去学习机会,就业又无出路,没有知识文化,才会以暴力为宣泄手段;堂堂大学生,对事情有不满,对版权条例修订有意见,大可拿起笔杆写文章见诸传媒评论版,或出席论坛会议发表意见,拿起易燃物品向垃圾桶纵火,他们是要恫吓“火焚版权法”、“炸毁立法会”吗?

  对四名大学生、大专生的行为,只能留待法庭判决,但是,不管“理据”为何,他们必然要为自己这种违法暴力行为付出代价,轻则留案底,重则入狱坐牢,随时连学位、前途也不保,他们有没有想过,破坏社会治安的后果?有没有想过父母、家人的失望?

  在一个法治社会,串谋纵火的行为都是绝不可以接受的,而且,这种危险的暴力一旦抬头,后果只会越来越严重,必须消灭于萌芽,违法暴力必须要付出重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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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寻 D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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