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歌手、Beyond成员黄家强,大前天晚上应邀出席“经民联”三周年晚宴,在会上唱了《光辉岁月》等两首歌,其后,在座的特首梁振英和一众局长上台和他再合唱了两首歌,特首并且主动和他“自拍”,其后梁振英把照片放上网。
就是这么一件正常过正常、普通过普通的事,竟被一些人大肆歪曲和利用,掀起了一场“人身攻击”的恶浪,黄家强被人在网上“洗版”狂轰,指他“背叛”、“参加政治晚宴”,还将他改名为“国家强”、“蝗家强”……。这真是何等荒谬和无稽的“强盗逻辑”!
正如当事人所言,作为一位职业歌手,公司安排出席一个私人宴会献唱,是理所当然要接order的。
至于说和特首的合唱、合照,据传媒报道,当时黄家强已唱毕准备离开舞台,但工作人员请他留步,其间特首梁振英和局长谭志源、陈家强、张建宗等一起上台,唱起了《光辉岁月》这首歌,并邀请黄家强和大家一起唱。
在这种情形下,黄家强不可能拒绝开口或掉头而去,一来当时其唱片公司老板林建岳也在台上,二来作为一位职业歌手,宴会客人上台邀请合唱其作品,歌手本人在情在理、于礼貌上都是不可能拒人于千里的。
至于说和特首合照,在台上唱得兴高采烈的特首,拿出手机和家强“自拍”,几乎已是当时气氛、环境下的“指定动作”,家强绝对没有拒绝的可能与馀地。
而且,一向不苟言笑、不会“玩”的梁振英,难得如此轻松玩“自拍”─可能他与黄家强的合照可以拿回家去逗女儿齐昕开心,总是一件值得“合作”的事。
梁振英是特首,其政绩以至个人作风,人们可以不欣赏、不喜欢,但梁振英不是贼、不是什么“大奸大恶”,黄家强和他合唱、合照有什么错?有什么不可以?一些人有什么必要和权利在网上对其口诛笔伐?
黄家强在回应中说:“我爱我的家,我爱香港”。黄家强没有错,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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