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关昭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日前在立法会大会上痛斥反对派议员将屋邨铅水事件政治化,还迫令官员在公众活动上当众“饮铅水”,做法不可以接受,她已下令官员不可以再在压力下接受屈辱。
对此,大部分市民及建制派议员都叫好及予以支持,认为回应有力和合理;但是,反对派议员及部分论者却暴跳如雷、反唇相稽,质问林郑司长:官员饮铅水有什么不对?有什么不可以?市民可以饮,难道官员就不可以饮吗?
这些所谓的质疑,扭曲了林郑的说话,蓄意误导市民,目的无非是为了进一步把事情搞大,让他们可以继续扮演“铅水代表”,在即将到来的区议会选举中捞取选票而已。
事实是,只要不是心存偏见者都可以同意,林郑“官员不饮铅水”之言,绝对不是什么特权或“条命贵啲”,而是对政府依法施政和公务员团队士气人心的一种维护,为的是施政尊严、为的是“还我公道”,更是对长期以来反对派对政府施政动辄刁难、阻挠以至谩骂攻击的有力回应!
问题的实质并不在于“饮铅水”─事实是所谓“铅水”也不过是不尽不实的怀疑说法,问题在于部门官员代表政府出席公开场合,就应该有作为政府代表的权利与尊严;他们要面对市民的不满而不能光火,要耐心解释政府在铅水问题上的措施和做法而不能动气,他们甚至可以被批评责骂,但是,反对派却无权要他们当众饮下由他们所提供的“铅水”,那怕水质根本不含铅,也不可以。
事实是,不要说是执行工作职务、出席活动的官员,不可以被人“勒令”做这做那、饮这饮那,就是一般市民、与会者,也没有必要任由活动的主办者或另外一些人指使按他们的“指令”去做某一些行为或动作,这是涉及到个人的尊严与安全,更是关系到个人权利与自由意志的问题。
官员出席任何公开场合,不代表个人而是代表整个特区政府,“铅水”不可以饮,任何屈辱都不可以接受。林郑司长一点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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